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稻草人--Asm

[呼声回应] 孩子在学校被打和学校是否有关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1 22: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先协商一下,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1 23: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份情 发表于 2014-12-1 17:54
越怕越要来  你闹了学校还不是怕造成影响  学校不敢报复 他害怕你在闹

老师挤兑你咋个整

点评

在闹 生活都这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 10: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2 10: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闹 生活都这样

点评

适可而止,“闹而优则仕”别搞成了“无赖名声远”就不好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3 15:1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2 10: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佳 发表于 2014-12-1 22:32
还是联系到肇事者及家人吧。先报案,然后通过调解或司法解决吧。
学校已经是很无辜的了。当老师现在也不 ...

程序太复杂  农村的娃  只有去学校闹

点评

若到学校闹,这娃读书也就别指望了 再说了,与学校毛关系,学校才了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 21:4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2 11: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就应该报警立案,治疗后做司法鉴定,如果跟学校和家长协商不成,直接到法院起诉家长和学校。注意保管好所有医疗凭证。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17: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佳 发表于 2014-12-1 22:32
还是联系到肇事者及家人吧。先报案,然后通过调解或司法解决吧。
学校已经是很无辜的了。当老师现在也不 ...

该校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事件了,我的家人不是一个胡搅蛮缠的人,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深知当前教育工作者的艰难,只是觉得校方在这件事件上的处理态度让人感觉心寒。已经报过案,但是当地派出所这是了解了情况作了个笔录也没有下文,肇事方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是我认为作为寄宿学校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也是存在漏洞的。总之谢谢你的建议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17: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孤鸿 发表于 2014-12-1 21:15
学校不是买了保险了吗?????????????

这还不清楚,等我问问舅舅

点评

每年的保险费都干什么去了???????????今年又涨价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4 21:02
学校买的保险是“意外伤害”。这种“有责任人”的事件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的!关键的是:想法将学校方拉了过来参予做为证人,再向监护人家庭索赔的胜算要大些。如果将学校当成了主被告或第三责任人,你家很可能失去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3 15: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17: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changshuli 发表于 2014-12-1 21:49
谁打的找谁去吧,走司法途径。虽然我一直认为立法、行政和司法都腐败无能,维权很艰难,但你还是试试吧,虽 ...

谢谢,不是到万不得已我们是不会闹的,闹也是有理有据的闹不会胡搅蛮缠。但是真的到了无法维权的地步,呵呵呵就用我们陆良人的野蛮办法处理了。谢谢您的建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17: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佳 发表于 2014-12-1 22:27
还是找肇事者及家人吧。先报个案,然后通过法律途径。
学校已经是是无辜的了。现在只差学生生病了不会找 ...

师者 传道授业解惑也,一味的只抓应试教育 忽略了孩子的健康安全素质教育怕也不是教育工作者的作风

点评

知道:师者 传道授业解惑也,现在的老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外,还要当保姆,还要当保安,还要当孙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 21:5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2 21: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份情 发表于 2014-12-2 10:19
程序太复杂  农村的娃  只有去学校闹

若到学校闹,这娃读书也就别指望了
再说了,与学校毛关系,学校才了你

点评

闹就行了,一定有说法 你给是当事人的啥亲戚 或者是老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4 09:5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9-19 12:35 , Processed in 0.096260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