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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新交通法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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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10: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交通法车主有权拒绝向路边停车位缴费
2014年10月22日 09:10来源:经销商供稿类型:新闻资讯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的车位,规规矩矩的停在线内,等回来居然被收费了?我们来带你了解最新的法规,避免花冤枉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公民有权拒绝缴费!


​​​​目前在很多大城市路边都划了停车位向车主收费,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这种现象也蔓延到了很多中小城市,成为部分不法分子的“吸金”工具,就划那么一道白线就可以每天收费几千甚至上万元,真是人神共愤呀!


​​​​一旦车主停放车辆时,有人会突然窜出来,每辆机动车收取10—100元不等的停车费。而车主交钱后连正规发票都没有,很多车辆受损后车主也只能自认倒霉。


​​​​对于这种情况,公安、物价等部门是严厉打击的。交巡警部门也会在道路执勤中加大这方面的巡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市民如果遇到在路边停车位停车被收费情况,如有怀疑,可以让收费人员出具“收费证”,并指出“P”牌标识和价格收费公示牌。


​​​​如果缺少一样,可以拒绝缴费,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全国交通网》介绍,路边划白线就收停车费,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就属于公共资源,而这种公共资源,就应该免费供市民使用。


因为,这种停车位根本就没有额外占用公共资源,公民在购买燃油的过程中已经向国家缴纳了养路费或燃油税的钱,已经完全包含了这种路边停车的费用。​​现在看到了全国交通网出台的的法律依据,小伙伴们!我们建议你们大声的对这些可恶的“包租婆”说 “No!”​



 楼主| 发表于 2015-1-5 10: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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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10: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我们没有关系 买不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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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10: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天又没收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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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没收了咯?不是1号的还收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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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10: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陆良人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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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11: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高皇帝远,小民无法对抗政府!

这个民族的悲哀就在于老百姓永远没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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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11: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他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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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12: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汉 发表于 2015-1-5 10:17
这两天又没收拉,

真的没收了咯?不是1号的还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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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中西华路上面没有收,别处我也不太知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6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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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17:47:20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都有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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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费的同志将收费情况录个影放到网上,大家一齐向政府质询就有据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5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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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18: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收费的同志将收费情况录个影放到网上,大家一齐向政府质询就有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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