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x540612 发表于 2015-6-11 21:17 欢迎这样的官司大战:看来,《陆良论坛》和“培芳医院”要出名了!原因很简单:做为一自由媒体,任意公民都 ...
使用道具 举报
问鼎 发表于 2015-6-11 21:42 这次得顶你!作为法官的家长,终于来了一次一针见血,见血封喉的评论。比起以往,不选边站队,折中的评论 ...
默默看着 发表于 2015-6-11 21:51 么么三三,传说中的律师函就是这样通知的啊,我擦。学习了。膜拜
问鼎 发表于 2015-6-11 19:53 滑天下之大稽!淘宝这么多卖假货的,按这个逻辑马云接到的律师函估计要用火车拉,懂不懂互联网法规?说了有 ...
天山通劳 发表于 2015-6-11 20:52 无风不起浪,有因必有果!你怎么不去调查这种黑医院呢?什么叫言论自由?动不动就一篇律师函···搞的那么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滇ICP备2022000708号-2 )
法律顾问
GMT+8, 2026-1-31 07:37 , Processed in 0.066638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