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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溢意 于 2015-9-16 19:19 编辑
每天听着窗外的吼歌声、广场舞声、得螺声……工作的思绪老是被打断。小孩子困了想睡,但窗外的噪音老是让幼小的孩子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焦躁不安……同乐广场周围的居民,天天被众多人为的噪音所扰,不得睡安稳觉,不得静心思考工作生活问题,不得养生。
一直以来,少有个体居民挺身维权。某天,听某人说起噪声让他孩子心烦,他打110报了警,结果还真起作用,很快声音就消失了。又一天,听某人说起……
2015年9月2日,一位正义的圣邦居民挺身建立了圣邦新城微信群,呼吁大家一起来商议针对周围噪音干扰生活进行维权。9月3日,群里即有50余人。晚上,几位维权心切的居民在微信群里相约到同乐广场对跳舞的大妈大叔劝说,结果反遭语言攻击,反遭语言侮辱。真让人义愤填膺!
一时间群里情绪剧烈,发出了各种声音。
现梳理如下:
1、相约每人带一根铁棒或木棒,前往广场,一部分人掩护,一部分人敲砸音响设备,毁坏跳舞人的设备。
2、凑钱找混社会的人前往打砸。
3、在楼上用远程武器攻击。
4、毁坏同乐广场照明设施,射掉灯泡,切断电源。
5、请城管出面制止。
6、请警察出面制止。
7、促使政府将同乐广场纳入爨文化公园进行管理,也就是增加1、2个保安的事,让保安严格控制。
8、促使住建局减少同乐广场灯的数量,降低照明度。
9、促使物管为业主维权。10、用鞭炮炸。
11、驱使藏獒、大狗咬。
12、用超厉害音响干扰。
13、强行占领场地。
大家维权热情很高,还有更多人持续加了进来。
维权该如何进行,政府的相关部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欢迎大家共同进来商讨。
城市管理部门住建局回声
关于同乐广场健身娱乐活动
相关工作的网上回复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到广场、公园、小区、街头唱歌、跳舞、奏乐,城市娱乐活动呈现出一片欢快景象,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然而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各种高分贝的音响设备无时段的开启,严重影响了周边人们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由于同乐广场位于我县城区中心,在同乐广场开展健身娱乐活动扰民问题不少,市民对此意见较大,反映较为强烈。
我局针对同乐广场健身娱乐活动扰民的问题,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职责,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及时沟通协调。对在同乐广场进行健身娱乐活动的市民和部分住户代表进行开会,通过会议磋商协调,基本达成共识——在同乐广场进行健身娱乐活动每晚不超过21:30,并且要适度控制音量,不能对周边市民带来影响。
二、有效规范引导。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同乐广场健身娱乐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同乐广场开展广场健身娱乐活动,一是应遵守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陆良县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适度控制音响音量,不得影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二是活动时间不超过晚上9:30;中、高考一周前或有其它重大活动时不得超过晚上8:30;在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应停止各种广场健身娱乐活动。三是在同乐广场参加广场健身娱乐活动的人员,应当自觉爱护市政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化,维护活动场所环境卫生整洁、美观;应当自觉维护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严禁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种行为。
三、形成常态管理。2015年9月3日起,我局从城管执法中队抽调部分人员每天18:00到23:00值班值守,进一步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健康、文明在同乐广场开展健身娱乐活动,维护中心城区同乐广场的正常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
四、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说服教育,对于劝说不听、屡教不改的和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文明健身娱乐活动的,我局将会同县公安治安大队、县环保局、县文化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取缔,同时进行相应的处罚。
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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