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伟同志简要事迹 何伟,男, 1979年4月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3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曲靖市陆良县公安局小百户派出所副所长,一级警司。 简要事迹: 2014年6月1日晚,面对凶残疯狂的瘾君子毒驾危害公共安全之时,何伟同志挺身而出、勇于担当、临危不惧,徒手与持刀歹徒搏斗,最终制服歹徒,终止犯罪行为,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危害。搏斗过程中,何伟同志被凶徒杀伤前额自左至右长11公分的伤口深至骨膜,缝合42针,左脸面部一公分的锐器伤缝合2针,胸前有一较浅的锐器伤,上肢的手掌、双下肢膝盖部均留有明显的锐器伤及挫伤。何伟不惧暴行,为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不怕流血的精神,彰显了“我以我血践忠诚”的英雄本色,受到了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誉,树立了陆良公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英雄典范。 在工作上,何伟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对待罪犯疾恶如仇,对待群众如春风细雨。从警11年来,分别在板桥、中枢派出所工作,从事过刑侦、治安、社区民警、内勤工作。他坚持踏实做事、诚实为人,默默奉献、勤勤恳恳,干一行爱一行,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他始终战斗在第一线,奉献在第一线,矢志不渝地奉献给自己喜爱的公安事业。何伟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侦办各类案件400余件,成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0余名。因工作突出,2006年12月三基工程标兵被省厅嘉奖一次,2005年至2009年被县公安局嘉奖三次,2008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4年9月,被省公安厅授予一等功。 推荐理由: 身为人民警察的何伟,面对持刀歹徒驾驶抢劫的出租车一路狂奔,在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关键时刻,正在等候红灯的何伟凭着职业的敏锐性,摇下车窗大吼一声,停下,我是警察。在与歹徒搏斗中,何伟身中三刀,在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在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何伟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新时期的英雄赞歌。 扫二维码 或:进入微信陆良警方微信号:lljf789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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