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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女职工陪酒门 当事人称非死于饮酒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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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0: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则名为《湖南惊现女职工“陪酒门”:人死了 公款赔偿》的帖子出现在各大论坛。帖称:2010年3月28日,湖南永州冷水滩区邮政局某邮电所29岁的女职工胡利萍,在非办公时间为陪冷水滩区邮政局长王长昌喝酒,饮酒过量而死。事后,家人获赔22万元。邮政局职工事后得知,这22万元赔款当中,仅有5万元由王长昌等相关人员私人承担,剩余的17万元均为王长昌利用职权用公款赔偿。

  缘起:

  女职工陪局长饮酒过量死亡

  帖称,2010年3月28日,是周日,新上任的冷水滩区某支局局长郭某邀请王长昌去农村吃鲜笋,并组织员工一起度假。“王长昌现年52岁,2007年初担任冷水滩区邮政局局长。”

  午饭时,郭某让手下女职工轮流向王长昌敬酒。“女职工胡利萍多次说自己喝不得。”但最后仍被迫向王长昌敬酒。

  胡利萍死后,“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22万元的赔偿协议。”但“熟知内情的职工们发现,死者家属获得的22万元赔偿金中,仅有5万元是王长昌及相关人员自己所出。”帖主称,其余17万元是王长昌利用职权挪用公款赔偿的。

  局长:

  死于胰腺炎邮局未予赔偿

  记者根据网帖提供的手机号码找到了王长昌,他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另外一个版本。

  “那天陪大客户吃饭。”王长昌说,胡利萍当天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不喝酒。“大家也没有勉强,她就喝了两小杯意思了一下。”

  他说,胡利萍是第二天早上6时被送往医院的。“医院诊断应该是胰腺炎一类的病状。”

  王长昌还解释,胡利萍是劳务工,关系都在劳动派遣公司。“不存在赔款的事。派遣公司应该给胡利萍家人两三万元丧葬费。”
发表于 2010-8-20 10: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醉英雄汉,死了就···
发表于 2010-8-20 11: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些领导啊,MLGB的,喝酒要人陪,吃饭要人盛,睡觉也要陪,真不知道一天要多少人陪?
女人们要保护好自己,免得再次出现醉死现象,要死也要死的有点价值些
发表于 2010-8-20 18: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就连小学学校的副校长都能在女老师里找到好多情人,别说更大的官员了

发表于 2010-8-21 19: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喝多了确实不好
发表于 2010-8-22 13: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中国怎么就有这么多事情,也没见什么可行的监管措施出台,真是以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发表于 2010-8-25 23: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喝死多少英雄好汉----算工伤----反正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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