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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关注] 《这伙贼想吃扒食走错了门入错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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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16: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6-3-3 11:15 编辑

                                              调整大小 DSC00502.JPG
                                    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抢劫犯罪团伙
       今年1月以来,县城发生多起针对商铺店主以收取“保护费”为由,嫌疑人持马刀、铁棍等暴力抢劫财物的刑事犯罪案件,
       为严厉打击此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县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案件的侦破力度,竭尽全力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局党委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下,2月15日,县局刑侦部门摸排线索,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收取“保护费”为由的该暴力犯罪抢劫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破获抢劫案件28余起。
      2月15日,公安局副局长吴波带领县局民警在县城一租房将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21岁,家住陆良县中枢街道西桥社区)、谢某某(男,19岁,家住陆良县三岔河镇大嘴子村)、陈某某(男,28岁,家住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保某某(男,20岁,家住陆良县三岔河镇棠梨村)、保某某(男,20岁,家住陆良县三岔河镇摆羊河村)、张某某(男,21岁,家住陆良县三岔河镇天宝寺村)、保某某(男,26岁,家住陆良县三岔河镇棠梨村)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保某某、保某某、谢某某、陈某某、张某某、保某某对多次在县城以收取保护费为由实施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七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已全部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DSC00502.JPG
发表于 2016-3-2 16: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已经发过。

点评

发错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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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17: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利用这个平台开展法制案例教育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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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17: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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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19: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暴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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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19: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陆良法制明灯,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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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22: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陆良论坛坛主,给公安局一个专门的栏目报导社会治安活动情况,提振陆良社会治安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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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2 22:52:55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zgx540612 发表于 2016-3-2 22:12
建议陆良论坛坛主,给公安局一个专门的栏目报导社会治安活动情况,提振陆良社会治安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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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 00:08:54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见到了大家一起上,打一顿然后送派出所!铺子里能用的家伙也不少,害群之马,不能留!

点评

对,你硬他就软,齐心协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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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3 09: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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