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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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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5 09:39:03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陆良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收保护费"的恶势力抢劫犯罪团伙,为陆良警方点赞!
2016-03-03 今日陆良


今年1月以来,陆良县城发生多起针对商铺店主以收取“保护费”为由、嫌疑人持马刀、铁棍等暴力抢劫财物的刑事犯罪案件。
为严厉打击此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县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案件的侦破力度,竭尽全力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陆良县公安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2月15日,县公安局刑侦部门摸排线索,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到商铺以收取“保护费”为由的暴力犯罪抢劫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破获抢劫案件28余起。
2月15日,公安局副局长吴波带领县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同乐派出所民警在县城一租房将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21岁,家住陆良县中枢街道西桥社区)、谢某某(男,19岁,家住陆良县三岔河镇大嘴子村)、陈某某(男,28岁,家住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保某某(男,20岁,家住陆良县三岔河镇棠梨村)、保某某(男,20岁,家住陆良县三岔河镇摆羊河村)、张某某(男,21岁,家住陆良县三岔河镇天宝寺村)、保某某(男,26岁,家住陆良县三岔河镇棠梨村)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保某某、保某某、谢某某、陈某某、张某某、保某某对多次在县城以收取保护费为由实施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七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内容来源:陆良警方)
发表于 2016-3-5 19: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某好威武,什么事都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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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5 20:26:28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大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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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08: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 苍天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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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09: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的好,扬我中华正能量,铲除社会大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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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5:22:15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杀了这群害人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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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6: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掉又能如何,到局里休息几天出来还不一样?难道法律会让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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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8: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10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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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7 10: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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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17:32:27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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