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127|回复: 43

[新闻转载] 【陆良新闻】女友生日摊牌分手 惨遭陆良变态男友绝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9 10: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珠江网讯 (记者 路文清)9月29日,是马龙县某酒店职工小芬(化名)24岁的生日。不过,正陷入感情危机的她,并不开心,因为她决定在今晚和陆良男友小华(化名)分手。也正是这个抉择,小芬的生命永远停止在了24岁的第一天。

    生日当夜 遭遇毒手

    9月29日晚8点30分左右,一个20多岁的年轻男子,手里提着一个生日蛋糕走进了酒店大堂,径直走到了正在上班的小芬的面前,他就是小芬的男朋友小华(化名)。

    几句寒暄过后,小华提议邀几个朋友一起为小芬庆祝她24岁生日。

    随后,小芬打电话叫了自己的三个好姐妹一起来到了烧烤摊,庆祝自己即将到来的24岁。吃完烧烤后,五个人来到了酒店大堂。小华将生日蜡烛一一燃起,并亲手为小芬将生日蛋糕切好。

    过完生日后,三个姐妹纷纷离去,大堂里就只剩下了小芬和小华,尴尬的气氛顿时弥漫在整个大酒店大堂。

    此时的夜已经很深了,小芬催促小华赶快回去休息,看着还剩一半的生日蛋糕,小芬切下了一块,拿了两个纸碟,顺手递到了小华手中。看着小芬的冷淡,接过蛋糕的小华转身就出了酒店。

    9月29日上午7点半左右,酒店的清洁工杨大姐和往常一样,在对酒店进行清洁完毕后,她来到了值班室准备叫醒通宵值班的小芬。

    走近值班室,杨大姐发现值班室的门是虚掩着的。借着微弱的光,杨大姐发现小芬安静的躺在了地上,身上横盖着一张棉被。喊了几声,见地上的小芬没有反应,杨大姐这才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她立即找到了酒店保安老赵,想让他进去看个究竟。进入值班室的老赵,发现小芬已经手脚冰凉、没有了呼吸。

    “怕是死了”老赵在值班室说了一句让在场的人惊慌失措的话。

    怎么可能呢?昨天还在一起过生日,怎么今天就死了呢?在场的小姐妹们谁都不相信。回过神的经理迅速拨打了县公安局的报警电话。

    铁证如山 男友狡辩

    接到报案后,马龙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

    经过深入调查,9月29日与小芬接触的人一个一个被排除了嫌疑,警方将调查重点放在了小芬的男朋友小华身上。

    根据小华的交代,事发当晚12点左右,他从酒店大堂离开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小芬。

    按照小华交代的行走路线,民警调取了沿途的监控录像。但监控路线显示,9曰30日凌晨3点左右,有一个人影进入了酒店,十多分钟后,这个身影又匆忙离开酒店。通过仔细辨认,画面中的人正是小芬的男朋友小华。

    那么小华为什么要对民警说谎呢?难道她心里又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带着这些疑问,民警在一次提审小华。但此时的小华仍然狡辩,否认自己30日凌晨返回酒店。

    也就在这个时候,现场勘查的民警在小芬的床上发现了一枚脚印,经过比对,这枚脚印正是来自小华的一双棕色皮鞋。

    为了进一步获取小华的犯罪证据,民警对死者脖子上的皮带做了技术处理,经过DNA比对,与小华吻合。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小华的心理防线彻底被击垮,终于承认了亲手杀害女朋友小芬的犯罪事实。

    不愿受折磨 决心分手

    2005年的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家住马龙的小芬与陆良人小华邂逅相识,两人随即碰撞出爱情的火花。然而这段恋情却遭到了小芬家人的极力反对。为了规避家人的反对,两人携手到了深圳打工,开始了新的生活。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华的粗暴脾气逐渐显露出来。在生活上小华不但懒惰,而且动辄就对小芬拳脚相加。

    不堪忍受的小芬一个人回到了马龙,回到了家人身边。为了稳住小芬,家人为在他马龙某酒店找了一份工作,在酒店工作期间,小芬结识了一位姓马的男子。

    然而,不甘心就这样失去爱情的小华,也从深圳来到了马龙打工。

    此时的小芬已经铁了心和小华分手,并准备在自己24岁生日时,正式和小华分手,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在苦苦哀求遭到女友残酷拒绝后,小华终于对小芬痛下杀手,将毫无防备的小芬用皮带活活勒死。
发表于 2010-10-9 10: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
发表于 2010-10-9 11: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TNND 这个小华也实在是个烧饼  丢我们陆良人的脸啊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用皮带勒死人家。。。。。实在是太土球了

甲醇。。一品红。。。夹竹桃。。。石棉。。黄曲霉。。。甘露醇。。。。氰化物。。。
这个太多了太多了。。

职业杀手 通常也喜欢用专用工具勒死。。但前提是你要会处理尸体,比如放血碎尸用高压锅把肉煮烂就很容易处理掉了。。。。总之就是让其彻底人间蒸发。
这个其实是门学问的。
要咨询的朋友联系我哈!
发表于 2010-10-9 11: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会被和谐吧。。
发表于 2010-10-9 11: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丢脸啊………………:L
发表于 2010-10-9 12: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
发表于 2010-10-9 12: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zh99150998

发表于 2010-10-9 12: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zh99150998


    你是在教人家怎样杀人啊你
发表于 2010-10-9 14: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步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0-10-9 16: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是杯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11-15 12:32 , Processed in 0.066158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