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6-5-17 10:12 编辑
5月13日,陆良县中枢镇万某融酒店楼顶发生一女青年欲跳楼事件,县公安局组织消防、特警、武警、交警、中枢派出所等多部门、多警种迅速出警处置,经过5某时的努力营救,终于成功将楼顶边缘的女青年解救。 5月13日20时25分,中枢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客运站对面街道的万某融酒店楼顶有人想跳楼,请你们赶紧派人来”。 接到报警后,陆良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生命高于一切,救人为第一要务,消防、特警、武警、交警、中枢派出所等多部门迅速出警配合解救欲跳楼轻生女青年。 20时30分,上述相关部门相继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了救援工作方案,共分为五个救援某组,各小组各司其职,消防官兵迅速铺设气垫充气,交警迅速对街道两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派出所、特警维护现场秩序,从各小组抽调组成的人员上至五楼一个房间和楼顶伺机相救。 解救民警到楼顶后,见该女青年站在五楼顶层外围边缘的耳墙边上,耳墙上下垂直没有任何遮挡物,女青年一会走动、一会坐下、一会哭泣喊叫,一会用双手抓着边缘把两只脚伸下摇晃,情绪非常不稳定,随时有坠楼的危险,位于女青年下面的五楼一个房间,消防官兵和民警随时做好在下面接应的准备,为防止意外坠落,消防员在二楼的厦子走道铺上几层厚厚的棉被,在楼顶,民警对该女青年不怨其烦的做说服安慰思想工作,稳定某情绪,让某打消轻生念头。 顶层的救援人员隔着近3米的斜坡琉璃瓦与轻生女青年沟通交谈,得知该轻生女青年叫蒋某某,19岁,陆良本地马街镇人,因在万某融酒店打工拿不到工资,5月13日晚上在讨要工资过程中被老板家人侮辱人格,一时情绪激动欲跳楼轻生。 得知这一情况,解救民警耐心对某进行劝说,在做劝说工作过程中,该女青年情绪异常激动,要求民警把酒店老板找来讨要说法,劝说民警立即与老板取得联系,但老板当晚又去了昆明,民警电话中要求老板无论如何立即从昆明返回,希望到达现场一起协助解决问题。 经过民警和其朋友们近5个多小时的劝说,该女青年情绪逐渐稳定,此时,老板许某生也从昆明赶回陆良并上到楼顶,在许某生的一再认错赔礼道歉下,女青年打消轻生念头。 最后,消防官兵和派出所民警不顾个人安危爬上琉璃瓦试图接近女青年,大家一起合力将该女青年安全解救,被救下后的女青年由于长时间的体力透支,基本处于虚脱状态,派出所民警立即将该女青年送县医院。 14日早上10点,酒店老板许某生和该女青年双方准时到达中枢派出所,在周忠副所长主持的调解下、在中枢街道办两位工作人员的参与下,万某融酒店老板许某生将拖欠蒋某妹两名工人的工资3千元、另一人的2500元当场交由派出所转交到当事人蒋某妹两人手中。 调解结束后,民警对蒋某妹跳楼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蒋某本人也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感到自责。女青年蒋某妹说“他家当着众人的面侮辱我,骂我婊子认不得岑,鸭子认不得冷,嫁不掉……等等各种难听的话,各种侮辱人的话都说出来,毕竟我是要嘴要脸的人,就算一分钱的工资不给,也没有必要那么诋毁我、侮辱我、乱我的名声,我才十九岁,以后还要做人,我当时想,不但要不到钱反而受这样的侮辱,不如死了算了,被他家这样侮辱,不如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整个解救过程中,在下面围观的市民大多都很配合警方的指挥,没有人起哄,酒店对面住户有善良的市民还帮着出主意想办法,大家都焦急地等待救援的进展,心中默默祈祷小姑娘能被平安救下) 温馨提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很好的珍惜。一个人在世间特别是年轻人要经历很多很多,要走的路很长很长,要经历许多的困难曲折和风风雨雨,有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去较真,更不要用生命的代价去冒险,凡事与生命相比,什么都不值,所以无论怎样,不能用极端的方式拿生命去试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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