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2699|回复: 20

[法律援助] 谁出轨谁就净身出户 这种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28 11: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常当事人在中顾法律网等法律咨询网站上咨询这类问题,我把他称之为——“婚内保证书”类问题,一般都是咨询这类“约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法律是否承认。
诸如下面这条:“婚前女方提出签署协议,约定婚后不管哪一方有出轨行为导致两人离婚,出轨一方净身出户,这种协议法律承认吗?”


关于婚内保证书的效力问题,其实一直有争议,看是否有效,主要要看是规定了人身权利还是财产方面的权利
如果是财产方面的权利,一般是有效的,而人身权利方面,一般视为无效。
比如限制离婚自由或抚养、探视权或保证书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这些都是无效的。

还有些保证书的财产约定较大,比如“谁离婚谁就支付对方一个亿”(就算真有支付能力,且不愿给,支付不了40W的诉讼费也白瞎),如约定一方如何就不要财产或净身出户,这些就要结合保证书及具体案情才能判断是有效,还是部分有效,还是无效,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一方当事人以另一方当事人违反忠诚协议导致离婚为由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履行其在忠诚协议中所作损害赔偿承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该忠诚协议约定的损害赔偿数额过高时,人民法院可以适当调整。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等类似“保婚”条款,是否有效?

当前,许多人在婚前婚内签订一纸“保婚”文书,而“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得双方打消离婚念头, 一心一意的经营好婚姻。但是,这些协议究竟有没有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 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对于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一方提出离婚,协议无效”、“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等类似“保婚”条款,因限制他人离婚 自由,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其无效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综上,这种忠诚协议是完全符合民法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而且没有损害任何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但是,在我国法院不一定会被支持!现状就是这样,虽然比较难以理解。


如果您还有其他婚姻家庭类法律问题,可以咨询QQ2909651728,或者拨打400-000-9164咨询都是免费的,或者您也可以选择付费咨询服务,只需要100元,可享受法律咨询补贴,推荐好友或者打官司还能赚钱:
001.jpg


发表于 2016-5-28 20: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9 10: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看个人良心吧。。没良心的,婚内转移财产还不是没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29 23: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吗就看是谁说出来的话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30 00: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始普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30 08: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普法很必要啊,涨知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30 15:10:28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30 15: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猫猫 发表于 2016-5-30 08:48
好贴,普法很必要啊,涨知识了

感谢支持 其实这种现象挺常见的

点评

恩恩,确实挺常见,但大家对这些东西又太模糊,需要多普及普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31 09:2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5-30 15: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liu_liu 发表于 2016-5-29 10:59
这个看个人良心吧。。没良心的,婚内转移财产还不是没法。

要不怎么说: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31 09: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陆良品牌大律师 发表于 2016-5-30 15:42
感谢支持 其实这种现象挺常见的

恩恩,确实挺常见,但大家对这些东西又太模糊,需要多普及普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11-23 02:14 , Processed in 0.072716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