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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关注] 停车免费,政府文件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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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4:31:03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改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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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4:49:05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的落实的就快了,象什么取消之类的是尽量推后,比如公车改革、医疗改革、行政乱收费总是千呼万呼难出来!、

点评

其实老百姓这知道我交钱就是乱收费,问题各个部门有各个部门的职责,比如行政性收费项目是中央和省财政管,标准是中央和省发改管;像税务、工商的办证罚款、土地超面积的罚款等是法制局管;农民建房交的建房税哪又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3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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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7 17: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最直观的意思就是:以前是左手收费,现在左手停止收费,换右手收费,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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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9: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 论坛相关已有几个帖子 你的问题重复了 米线还是送上 接下来我说下我的观点
我对该文件的解读:1、不是不收取,而是之前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费”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转发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14号)要求:对占用市政道路者收取的车辆临时停泊等费用,按城市道路占用费进行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财政(国库)。该收费项目从经营性收费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2、由于第一条文件规定,导致之前的文件需要废止,从新出台新的文件。并非取消了收费行为,只是收费主体主体要变为住建局,收费方式必须使用财政票据而不是税务票据,收费全额上缴财政,费用将用于市政等方面的各项支出,主要用于解决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的人员经费,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投入等。3、依法废止之前的文件是全省的政策规定,目的是为了按照新的管理要求,做好下一步的收费清理规范。4、我个人认为,发改局结合陆良运作的实际,之前存在的不按照规定免费时间收费、不按规定不审批就擅自扩大2013年审批的190个收费车位范围、票据不规范、不公示、收入不入财政等多种问题,重新清理规范陆良城市占用费(停车泊位费)是一项利民工程,支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纠正住建局及时规范收费行为。5、提点建议:为了陆良对外社会形象及规范该收费行为,请项目管理部门财政局及收费标准管理部门和收费主体单位住建局、划线管理单位公安局依法行政,依法清理规范,结合城市规划、市容市貌、群众接受能力、社会反响、相关行业影响、减免对象及时间、收费政策、收费管理行为、人员服务态度、收费公示、宣传解释等情况,按照行政办事政策规定时限,及时出台新的相应措施,并通过各种媒体让社会正确认识道路占用费(停车泊位费)的相关政策及具体收费标准、收费行为要求,收支情况,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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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4: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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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4: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千万别当真,文字游戏而已,不涨价就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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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5: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不是停车免费吧  好像是停车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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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5: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动了他人的奶酪,誰都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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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6: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编写文件的秘书把题目真错球掉,领导闭着眼睛签发(盖章),最终闹出一个大笑话,让人摸头不着脑的,看标题还以为要免费了,没有想到根据一大堆相关制度、管理规定后,是要将收费合理合法化。事后估计这个起草文件的秘书怕是要挨整了

点评

发改局领导就怕是这个意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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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6: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salevan 发表于 2016-7-3 16:08
编写文件的秘书把题目真错球掉,领导闭着眼睛签发(盖章),最终闹出一个大笑话,让人摸头不着脑的,看标题 ...

发改局领导就怕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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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愚弄老百姓,我觉得还是发改委起草文件的秘书失误造成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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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6: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墨斗 发表于 2016-7-3 16:12
发改局领导就怕是这个意思

恐怕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愚弄老百姓,我觉得还是发改委起草文件的秘书失误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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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7: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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