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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关注] 五恶少危害乡邻 派出所出手擒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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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8: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6-9-22 18:31 编辑

       陆良县公安局芳华派出所在辖区内抓获5名抢劫犯罪嫌疑人,打掉一个祸害当地群众的少年抢劫犯罪团伙。
       前不久,芳华派出所民警听到有群众反映,自2016年7月份以来,有一伙人在芳华镇大芳华村、土桥村、小坝子村、后所村等地的村子里、小路上,多次以言语、暴力相威胁,抢劫过往人员的手机、钱财等物品。派出所闻警而动,民警巧妙进村摸排,暗中调查核实情况,收集掌握犯罪线索。收网时机一到,派出所民警迅速将孙某寅、陈某朋、李某飞、李某伟、计某斌等5名抢劫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2016年7月以来,在陆良县芳华镇大芳华村、土桥村、小坝子村、后所村等地,多次抢劫他人手机、平板电脑的犯罪事实,涉案价值9000余元人民币。
       现犯罪嫌疑人孙某寅、陈某朋、李某飞、李某伟、计某斌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抢劫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大的是1998年生才18岁,最小的2002年6月出生,才刚满14岁,在这个黄金年龄,本该是在学校书声琅琅,刻苦勤奋未来人生的时候,可他们却偏偏走上了违法犯罪祸害乡邻的歧途,非常的令人扼腕叹息。

发表于 2016-9-22 2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未成年保护法是这些祸害的保护伞!应该修法!

点评

我总觉得这部法律的全称应该是未成年犯罪分子保护法。保护犯罪分子的时候很厉害,保护好人的时候不管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6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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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9: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的好 这些小杂种就是要整了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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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20: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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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20: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小乱大金范”是该好好教育一哈了,简直是要逆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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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20: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他们吃几年国家粮,免得总是好吃懒做、好逸恶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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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22: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应该对这些人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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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23: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对于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保护法就不该保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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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23:05:50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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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23: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美好的青春就这样给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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