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55|回复: 1

军事对抗中国 日本拟出大纲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7 19:5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新华网  1天前
日本海上自卫队进行海上分列式 [资料图片]

  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加紧制定新的中期《防卫计划大纲》(2011至2015年度)。本期防卫大纲的核心在于日本将如何应对军力增强的中国、如何应对朝鲜半岛局势,以及是否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

  据4日共同社报道称,将于本月内提交内阁审议的《防卫计划大纲》草案概要,采用了“机动防卫能力”这一新概念,替代了原先的旨在应对日本遭遇小规模侵略时的“基础防卫能力构想”。

  这一全新概念旨在以冲绳县南西诸岛的防卫为中心,“抵御中国军力扩张”,以及机动地应对恐怖袭击等各种事态。

  该概要还表示,将扩充日美同盟的范围,使自卫队与美军在国际活动中展开合作,并加强与韩国及澳大利亚之间的防务合作。

  概要将朝鲜的核开发和导弹开发视为“威胁”,并对中国军事实力的迅速提升表示关切,凸显了对中国的警惕。

   日本航空自卫队F-2战机双机编队 资料图

  但考虑到严峻的财政状况,政府将把未来5年的防卫经费控制在2009年度的水平以下。

  从新大纲的附表中注明的陆上自卫队编制来看,防卫省放弃了原先提出的从目前的15.5万人扩大到15.7万人的要求。即便如此,鉴于政府和民主党内要求削减预算的呼声强烈,最终人数甚至还可能低于目前的水平。

  日前,民主党外交、安保调查会提交政府的防卫大纲建议中要求对武器出口三原则进行修改,并设立了允许武器出口“例外处理”的三个基准。

  所谓武器出口三原则,是日本在1967年4月针对出口武器问题提出的三项基本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出口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1976年2月,时任首相三木提出,对三原则对象以外的地区也不出售武器。 1981年1月,日本国会作出了《关于武器出口问题的决议》。此后,日本一直实行禁止对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方针。

   12月3日,日本和美国在驻日美国海军佐世保基地举行基地警备训练开幕式。当日,日美两国在驻日美国海军佐世保基地举行基地警备训练开幕式,从而揭开为期8天的日美联合军事演习的序幕。这将是日美两国迄今举行的规模最大的联合军事演习。新华社/共同社

  防卫大臣北泽俊美近来也屡屡对修改该原则表态积极。他的理论是,“武器出口三原则”使日本在全球的军事技术发展中处于落后地位,妨碍日本获得最尖端军事技术,削弱日本的防卫力量。日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突破“武器出口三原则”限制,例如参与国际武器研发和生产合作等活动。

  但日本政府和各政党对此持“慎重论”的意见不在少数。

  以民主党内护宪派议员为中心组成的“自由主义派”,上月中旬向该党外交、安保调查会长中川正春递交了意见书,强调“如果匆忙对武器出口三原则进行修改,可能导致立足于宪法和平主义的日本外交政策的崩溃”。

  这项在日本执行了几十年、一向被视为和平国家招牌的武器政策会否在民主党菅直人内阁中被突破,本月出台的防卫大纲将揭晓答案。

   资料图片:图为美国海军“乔治·华盛顿”号航空母舰。
发表于 2010-12-7 22: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醉清风1971 于 2010-12-7 22:38 编辑

小日本就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9-23 12:32 , Processed in 0.052195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