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估计同乡领到工资,手头紧的他便想到了偷,眼看这招不行,他便拿起铁棒头打死同乡,然后抢走其4600元工资。恶有恶报,等待他的是死刑。
今年2月4日凌晨,想到在另一家采石场打工的同乡王忠应该领到了工钱,从丘北来到陆良县某采石场打工的张文,便摸黑来到王忠独自一人居住的工棚内,准备盗窃王忠的工资。张文曾在该采石场打过6年工,并和王忠一起在位于采石场后山坡上的工棚居住过,熟悉地形的他很快就从工棚后墙的窟窿里翻进了室内。走进小屋正准备实施盗窃时,张文发现王忠还未睡觉,他顺手从门后面拿起一根铁棒头朝王忠砸去,王忠便与张撕扯起来。张文又在王忠额头和后脑勺击打数下,打死王忠后,抢走了其白天刚领到的4600元工钱便逃离现场,并于第二天回到了老家丘北。事隔两天,陆良县公安局在丘北县双龙营集镇将张文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张文死刑,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5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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