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凯里市委办公室获悉,该市“两办”于日前印发了《凯里市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新对婚丧操办酒席范围、规模和申报程序进行了修改。
其中,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等情况也属违规操办酒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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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的办酒范围:
◆除结婚酒、丧葬酒外的其它一切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结婚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或本人有法定抚养权的人员初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办;
◆丧葬酒席操办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岳父母(由本人赡养的岳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负责赡养的鳏寡孤独亲人的丧事;
◆严禁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同一酒席只设一个礼金登记薄,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办;
◆操办婚嫁酒席时,非酒席操办当事人,一律不准以电话、信息、传话通知等方式邀请他人吃酒,违规视同违规操办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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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酒审批程序上也有新规定:
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嫁酒:须由办酒家庭中职务最高的党员干部申报,事前填写《凯里市干部职工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纪委备案;
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凯里市村(居、社区)群众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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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操办丧葬酒还实行事后报备制度,以共同办酒家庭中有党员干部的分户家庭为单位,由家庭中职务最高的人员在丧事后的10日内书面向所在党委(党组)和有干部管辖权的纪委(工委)报备操办丧事的基本情况。( 杨通球 本报记者 吴如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