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炸芋头 于 2017-9-5 20:18 编辑
关于盛兴物业公司安保人员与小区业主冲突的情况说明 九月四日晚阳光北辰三期内发生物业公司安保人员与业主冲突的事件造成三位业主受伤,后经中枢派出所出警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两位受伤业主已送医院治疗。事后了解:冲突双方为物业安保人员和小区业主卢某及其家属。 当事人卢某为阳光北辰三期5A栋1单业主,因2014年电动车被盗,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2014年年底,当时盛兴物业公司负责人李某与卢某协商解决此事时,答应赔偿2年物业管理费作为电动车被盗损失,但某提出她家被盗电动车是2台,而盛兴物业公司只有第一台电动车被盗的依据和存档,派出所也只有卢某一次报案记录,所以要求卢某出示第二台电动车被盗的相关依据和证明人,卢某无理取闹,表示不解决两台电动车的赔偿拒不交纳物管费,并与物业经发生口角,故此事并未得到解决。 2017年7月,盛兴物业管理公司查出卢某欠四年物业管理费总额为:3584元,多次电话催交费用,并要求卢某到物业办公室协商解决车辆被盗事宜,卢某态度恶劣,要求盛兴物业公司赔偿电动车被盗损失之后再交纳物业管理费,之后物业公司通知卢某以2000元人民币作为车辆被盗赔偿,卢某答复至少需要赔偿2500元,否则据不接受此解决方案,物业工作人员多次催促卢某到办公室协商解决,卢某拒绝到办公室协商,并扬言停水停电她都不怕,九月一日物业公司 在无奈之下决定对卢某家实施断电措施。 九月四日晚,物业安保人员在小区内日常巡查时,正好遇到回家的卢某及其家属,双方在协商不成后产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安保人员发现业主高某手持菜刀冲向自己,所以持手电筒进行自卫,造成高某头部受伤流血,派出所赶到后,带走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事件得到及时控制。 阳光北辰小区近一年以来,在少数业主煽动下,部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给物业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经物业公司核算,至今尚未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合计总额达八十余万元(不包含2017年),电费尚未交纳的合计二十余万,自2017年以来,物业公司先后投资十余万元改造小区道闸,路面保养以及维修单元门,但少数业主不但视而不见,反而唆使其他业主拒交物管费、电费, 并且在小区内大肆宣传要更换物业公司,凭空制造了许多不存在的偷盗事故,从而造成了部分不明真相的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 少数业主带头无理取闹的最终目的是赶走现有的物业公司,由他们少数业主自行管理小区物业,他们强迫部分业主签字,多次到社区及街道歪曲事实,并要求街道和社区出面干涉小区物业的正常经营管理,此次冲突事件发生后,有别有用心的业主在网站论坛微信散步谣言,夸大事实,实则冲突过程中物业安保人员并未动用刀具,也不存在上门殴打业主的情况,并且发布谣言者自己也未交纳物业管理费,望有关部门进行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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