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569|回复: 23

[草根爆料] 关于陆良县政府强收农民土地700多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5 19: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5月我们的平静生活被打破,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政府于建滨江公园和春光东路之名与房地产开发商沟结强行霸占我们的水田700多亩,现在这批工程占用了中枢镇四个村委会的水田,其中包括中枢镇东门街村委会(3个社),南门街村委会(1个社), 中枢镇菜园村委会(6个社区包括4社、5社、6社、7社、8社、9社),中枢镇大泼村委会(6个社区包括5社、6社、7社、8社、9社、12社、)关系到几千农民群众共700多亩占用面积之大,这些将被占用的水稻主产田全部分部南盘江边有非常完善的灌溉设施,有充足的水源。这些土地部分为建滨江公园和春光路东延线,其它大部分被房地产开发商建商品房占用。群众答应给于修路拒绝出卖这片田地,因为这是我们水稻主产田,群众不答应卖地就找黑社会人员把抽水设施破坏,水沟填埋,5月29日农民群众组织从旁边开沟抽水泡田晚上23点把这片区停电,开发商即然放话谁和他作对就要打谁出了事他扛着。2010年5月本应该到秧苗栽插时间,5月30日秧苗也长了快过插秧节令时间,南盘江中有水政府阻碍我们抽水泡田载秧,这些田地是我们的衣饭碗,这是我们赖依生存的士地,这是我们水稻主产田,工人是依赖工资生存,农民是以土地为生。从5月2日至5月20日起中枢镇大泼村委会、中枢镇菜园村委会每天晚上都通知群众开会以5.8万元/亩征收并传达县政府强行收田的口气,农民群众只要求解决未来的生活问题。2010年10月为止十几个村委会还不到10%的农民签字答应征收这片田地,在这10%已签字中全部是村委会内部人员.队长.群众代表。所谓的“群众代表”是被政府利益收买的地痞流氓.恶势力.黑社会人员。在所有群众都没有收到政府的征地款的情况下,2010年10月21日陆良县政府,中枢镇政府,水利局,城建局,卫生局,公安局,中枢镇各村委会共600多人.挖土机6辆,汽车几十辆强行的填埋田地,利用挖土机推翻田地,群众修建水渠被挖土机完全破坏,其中有五位群众阻止当地政府破坏行为被当时打成重伤。他们凭什么职权来强行霸占农民田地,不在乎农民,做为地方政府都支持这样做,利用不正当手段,不正面处理,忽悠农民.为什么当地政府就可以这样猖獗?我们百姓还有什么说理的地方吗?到当地政府询问不给任何答复,通过各种手段阻碍去上访。为了避免流血冲突和更大事件发生,农民群众把希望寄托在更上级的政府部门,希望上级政府部门能帮助农民群众拯救这片赖依生存的田地,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陆良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欺上瞒下以荒地为名向上级审批这工程。正因此项目异致大面积的田地被强行占用,这些被占用的全部是农民的水稻田,面对当地政府强行霸占,群众显得非常薄弱无力,无奈,无助,难道群众没有任何权利,农民的土地变成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买卖的商品.
      希望有人能给出建议来像政府要个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11-4-25 19: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知道  怎样通过网络来想中央反映
发表于 2011-4-25 19: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图无真相,没有给力的证据,一切都是浮云
发表于 2011-4-25 20: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展才是硬道理
发表于 2011-4-25 20: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啊
发表于 2011-4-25 20: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年代,跟zf对抗,难啊。。。。
发表于 2011-4-25 20: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杯具啊 你说的我们都相信呢



去  天安门广场 自焚   不然没人鸟你:L:L:L:L
发表于 2011-4-25 21: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歌是这么唱滴,相信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黑社会、开发商就怕这个!
发表于 2011-4-25 21: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45940997 的帖子

天涯.........
发表于 2011-4-25 22: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艹天朝!艹T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11-15 12:18 , Processed in 0.046239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