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争创步伐的不断加快,文山市把城市公厕的管理提上了议事日程,把公厕管理费用及管理人员报酬纳入每年初财政预算安排,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和规范城市公厕管理,在利民便民的同时,充分展示文山市文明创建取得的成效和美丽文山形象。 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294万元作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52座城区公厕(包括移动公厕)管理费用,由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市洁城公司负责城市公厕管理,公司从保洁人员中安排202人轮流负责,让公厕洁净舒适便民。 市区公厕实行全天24小时免费开放使用。保洁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公厕要有明显标识、标牌。每一座城市公厕都有明显的标识、标牌,方便市民特别是外来旅客如厕。 卫生达到“五净六无两好”标准。保洁人员要有责任心、事业心,保证公厕环境卫生整洁,达到地面净、洗手池台面和镜面净、门窗净、便池净、周围环境净;蹲台便槽无杂物,厕内外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定期消毒无蝇蛆,厕内无明显臭味,下水无堵塞,厕内无灰网;设备管理好,保洁工具、用品按规定位置存放,自觉维护公厕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及保洁用品,防止丢失,禁止私自挪用;保洁人员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服务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态度好。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检查公厕内所有设施,如发现设施出现故障,及时向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确保当天修缮完毕,保证正常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