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执法大队辅助执法人员招聘公告 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大队辅助执法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县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执法人员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 二、工作范围 招聘的辅助人员在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执法大队从事辅助执法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招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林业、财务和政法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报名,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6日至9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周末休息) 3、报名地点: 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陆良县城西华路122号三楼),联系人:沈红萍,联系电话:6267108
4、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复印件提交后恕不退还):
(1)个人简历(包括从高中起的详细学习经历、工作履历等);
(2)《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执法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3)本人近期半寸彩色免冠照2张;
(4)公民身份证、军官证;
(5)学历证;
5、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我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6、录取方式采取面试的方法,初审合格后安排集中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实际操作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7、面试合格人员还需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复审合格后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发放工资1500元/月,免费提供食宿。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其签定劳动合同。月基础工资2000元,工龄满1年每月增加100元,并为其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免费提供食宿,同时根据工作业绩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值班按相关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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