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中午约12:40分,云南省陆良县马街镇郭家村村民委员会第十三生产小组儿童陈浩(男,汉族,1999年8月3日出生)在陆良县县城西华公园旁电玩城(据闻该电玩城为陆良县武装部汪**所开,后转给陆良县交警队钱**之子经营[有待核实])与另一儿童赵凡(年龄约13岁,家住云南省陆良县中枢镇窑上)发生纠纷,进而导致陈浩被赵凡刺中心脏死亡的严重后果。血案发生后,该电玩城不但未积极报警,协助警方调查,反而擅自移动尸体,冲洗血迹,大肆破坏现场。 由于该电玩城违规接纳未成年入内,未尽到相关责任,导致两儿童斗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在案件发生后大肆破坏现场,因此,引起了陈浩家人的极度不满。在尸体解剖后,陈浩家人将其尸体放在电玩城门口,接到报警后,18:55分左右,陆良县公安局中枢镇派出所召集约70人,在未向受害人家属解释的情况下,强抢尸体,并殴打受害人家属(67岁老人都未放过),抢走现场用于取证的数码相机一部(其中两个打人警察的警号为25920、25926,事发电玩城附近商铺老板、居民可以做证人),在得到中枢镇派出所妥善保存被害人尸体、次日上午召集三方当事人协调的承诺后,被害人家属约22点离开派出所。 2011年5月18日,陆良县公安局中枢镇派出所召集三方当事人初步协调未果后,受害人家属多次催促再次调解,派出所以各种借口推脱,不予理会。 2011年5月23日下午,受害人家属到陆良县人民医院停尸房探视陈浩尸体时发现,尸体被随意丢弃在停尸房地板上,且已高度腐烂,受害人家属用手机拍照取证(但像素较低,有点模糊),待取数码相机欲再次取证时,尸体已被警方移入冷库。
陆良县公安局中枢镇派出所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行政不作为、渎职。请问陆良县公安局中枢镇派出所你们执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还是你们对人民执行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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