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1-7-18 21:35 编辑
群众拾遗交公安 民警热情寻失主 (何林) 有一首红色年代小朋友的歌曲是这样唱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歌声虽已很遥远很遥远了,但它反映了那个时代广大的中国农村“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一种自然纯状况,在现在社会治安令人担忧的今天,不要说夜不闭户了,你防守再严密的地方、小区、部门,家中再牢固的防盗门、防盗窗小偷大盗们都会毫不留情的光顾而痛下贼手;你的爱车里哪怕是只放了一个空包包,强盗们也以为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而把你的车玻璃砸碎拿走;街上、菜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人多的地方,扒手们的大镊子把你藏得最隐蔽的钱或钱包、手机给缴获了;骗子们在街上、到家中运用两片巧舌如簧的薄嘴唇把你糊弄的晕头转向,在你面前硬是把一只死马蚁说成是一头活大象,硬是把你糊弄的意识模糊,硬是生方设法把你的钱骗到他(她)的口袋里;女同胞们爱穿戴爱装饰,她们戴着耳环、戴着项链等首饰街上漫步,当你以为有人和你开玩笑蒙你的眼睛、还没等你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心爱的饰物就不翼而飞了,各种各样侵财、侵物的手段行为让你防不胜防。 但是,无论在任何时候,这些危害人类的蛀虫终归是极少数极小部分的,好人还是占绝对优势的,正义之人见义勇为的人还是大有人在,前几天发生在县公安局“一公民把捡到的皮包交给民警”的一幕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演绎了“群众拾遗交公安,民警热情寻失主”感人一幕。 7月7日下午16时,家住中枢镇中纪村委会宗所堡村的中年妇女张华美来到陆良县公安局门卫处,将一个湿淋淋的棕色皮包交给值班人员,该妇女称:“我到县城赶集途径东门护城河时,看到护城河北侧一地沟里有一个棕色公文皮包,便急忙捡起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3张存折、一个结婚证、一个身份证、一个贷款证、还有好多单据,我想东西的主人一定很着急,第一想法就是赶紧交给公安局,希望尽快找到失主”。在值班人员进行简单登记后,法制室控诉办民警还未来得及代失主给予其感谢,该妇女便匆匆离去。 看到湿淋淋的皮包,法制室民警担心包里的东西再泡下去可能就要作废了,当即便打开皮包,小心翼翼地把证件、单据从包里面拿出来铺在地上晾晒。同时,为了尽快找到失主,民警以其证件上模糊的字迹为线索,进行人口信息查询,经逐一排查比对后,最终确定失主为马街镇庄上村委会13组的赏某某。随后,通过马街派出所民警与失主取得联系,让其前来法制室信访办认领丢失的皮包。 7月8日上午9时,失主赏某某来到公安局法制信访接待室,民警对赏某某身份确认无误后,由失主对其物品进行清点、将其丢失的皮包领回。临走时,赏某某激动的对民警说,谢谢你们公安民警,更感谢捡到我包的那个女同志。自从包丢失后,我是焦急万分,就是不见掉几千块钱都无所谓,但里面的证件、单据对我太重要了,这几天一直在忙着挂失。。 陆良妇女张华美之举虽不比徒手接十楼坠落女童的吴据萍的英雄壮举感人,而张华美捡到东西交给公安民警寻找失主的简单朴实之行为,则彰显了当代社会“民信警、警爱民至真至诚的和谐之情”,彰显了爨乡人诚信朴实的优秀品德,虽然是一桩小事,但也代表了陆良人的一种精神,愿这种精神在爨乡大地、在中国乃至全人类无形的无边无际的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