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树藩 字国屏。生于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卒于1950年,享年六十四。云南巡警学堂毕业。曾任广西直隶州(今红河州泸西县)区长;蒙自县警务长;元江知县;南盘江上游水利总工程办事处委员;云南省省会警察局局长等职。获警务长一等金色勋章、二等警察勋章。 1929年7月9日,警察三署的巡官、警长先后向署长岳树藩报告说,军械局雇用的农夫用牛车和马车搬运军火到江南会馆,火药遍街泼撒,到处都是,押送的官兵也不太过问。岳树藩当然知道这情况的严重性,立即派出一批警士和夫役到街上一边洒水,一边清扫,同时又向市府警察局及时作了报告。为了增强清扫力量,防范事故发生,他又指派巡长苏世雄、任应祥两人,带着一部分现款雇用了一些妇女、儿童参加清扫工作。由于运输火药的工作仍旧在进行,泄漏也一直没有停止。岳树藩没有办法,只好亲自带领属员分头拦住督运的官兵,要求他们吩咐民夫谨慎搬运,慢慢走,别把易燃易爆的火药漏到地上。这种边扫边漏、边漏边扫的工作一直持续到火药爆炸之时。火药爆炸时,岳树藩正在位于圆通街的忠烈祠前查勤,一声巨响后,他被砖瓦木石劈头盖脸地打中。他忍着伤痛,跑到梅园巷守望所派所警跑步前往宪兵司令部、市府、警察局报告。然后支撑着回左哨街,准备组织救灾。然而,警察三署已被炸成一片瓦砾,留署办公的警察大多伤势严重。 民国二十年(1931年)6月,消防队公开招收消防警100名,扩编为消防大队,第二年,昆明市政府公安局改组为云南省会公安局,消防大队更名为云南省会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先后有公安局长岳树藩、陆亚夫兼任。1932年,昆明市市长熊从周、市公安局局长岳树藩提出改造旧城计划,认为昆明六处城楼“均年久失修,城门……朽坏,城洞则砖石崩塌,城楼更属倒塌不堪……若不修理,不惟对于城防不免妨碍,即观瞻亦觉不雅。”(《昆明市志长编》卷十)。1936年,拆除小西门鼓楼两侧城墙,建石桥一座。改造旧城工程逐步铺开。二十六年(1937)元旦,省会公安局改称省会警察局,仍隶属省会民政厅。岳树藩任局长,下设秘书室、督察处及总务、行政、司法、卫生等4科。昔日陆良县城鼓楼上有“天光云影”四个辟窠大字。其字乃嘉庆年间曲靖知府宋湘书写于曲靖魁星阁,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岳树藩从曲靖拓印制匾敬立于鼓楼南面。三十年代中后期兴建岳家祠堂(文坛街盘江小学西侧),岳家祠堂已被县医院拆毁,其故居目前仍由县医院管理,但其现状令人堪忧,多年失修,部分木质已开始腐朽,陆良保存较为完好的具有代表性的老建筑已寥寥无几,呼吁有关单位重视文物保护,保存好陆良传统文化物质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