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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云南陆良铬渣污染公益诉讼案质证 曲靖环保局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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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07: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卫 于 2012-5-24 08:10 编辑

2012年05月23日
来源:法制日报
□新闻追踪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记者郄建荣由自然之友等提起的云南曲靖铬渣环境污染案有了新进展。自然之友有关负责人今日透露,5月23日,云南省曲靖市中院将就这一案件进行质证。云南省曲靖市环保局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诉讼。
      2011年6月,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在麒麟区倾倒5000多吨剧毒工业废料铬渣的行为引发社会关注,环保组织经调查发现,南盘江边还存在历史堆存铬渣,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011年9月,自然之友、重庆绿联会作为共同原告向曲靖中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因铬渣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失。两家环保组织索赔数额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此案是国内首例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在自然之友以及重庆绿联会提起诉讼后,曲靖市环保局随后也成为本案的共同原告。10月19日,曲靖中院受理此案。


发表于 2012-5-24 10: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作为分管排污企业的行政主管,出现严重的环境污染,这本是他们失责的表现,尤其是陆良环保局。而现在把自己“主动”要求成为原告,就像昨晚央视所说,这个是“特”例。我要说“去TMD特例!”
发表于 2012-5-24 10: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作为的就应该站到被告席上,接受人民的审判!
发表于 2012-6-21 02: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的
发表于 2012-6-21 02: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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