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尼玛,都是酒祸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4 11: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茶夜琴声 发表于 2012-7-4 11:41
现在不就认识了?难道一定要手拉着手才叫认识?

哈哈,是呢是呢。斑竹说得对。
 楼主| 发表于 2012-7-4 11: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百无一用是情深 发表于 2012-7-4 11:44
哈哈,是呢是呢。斑竹说得对。

是呢嘛。。。
发表于 2012-7-5 09: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造孽的小色啊
发表于 2012-7-5 11: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吸取教训啊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2-7-5 12: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浅浅 发表于 2012-7-5 09:12
哎呀,造孽的小色啊

是啊,倒血霉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7-5 12: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灬B↑卛夸 发表于 2012-7-5 11:58
吸取教训啊 楼主

恩恩。。。
发表于 2012-7-5 17: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适度饮酒 适度饮酒
发表于 2012-7-5 17: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血淋淋的爪子,楼主啊,不是酒货啊,都是爪子惹的祸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7-5 21: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宗罪 发表于 2012-7-5 17:05
适度饮酒 适度饮酒

嗯嗯。。
 楼主| 发表于 2012-7-5 2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桑 发表于 2012-7-5 17:39
哦,血淋淋的爪子,楼主啊,不是酒货啊,都是爪子惹的祸啊!

是啊。。。活该它受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11-23 15:41 , Processed in 0.064174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