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县城市不文明行为图片”的 通 知
近几年,通过我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城市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然而,损坏公共设施、乱挖乱建、乱搭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扔废弃物及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翻越栅栏、随地吐痰、扔烟头、车辆闯红灯、随地掉头、压黄实线、乱鸣号、乱停乱放等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在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仍然随处可见。这被一些人视为“小事”的行为,不但降低了自己的素质和人格,也使恩施山城的文明程度大打折扣,严重损害了仙居恩施的形象。
城市形象是城市文明、进步的外在标志。摒弃陋习,向不文明行为宣战,是全民的大事,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系统工程,有很多顽固“堡垒”需要攻克。笔者认为,治理城市不文明行为必须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强管理与配套建设相结合。
教育宣传先行。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单位宣传、文艺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摒弃陋习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城乡居民知晓“除陋习、树新风”和治乱活动的主要内容及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治理陋习,从我做起”的意识,引导大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加强对中小学生、公交司机、公务员、出租车驾驶员、建筑民工、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主人翁意识,自觉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文明的行为方式和良好的卫生意识,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和行为,让文明新风吹进千家万户。
经研究决定,现面对全县广大摄影爱好者征集“我县城市不文明行为图片”,用于宣传报道。 投稿信息 投稿时间:2012年12月5日——2012年12月10日 投稿地址:中枢镇春光东路115号,县住建局办公室 投稿咨询联系人:陈海波 投稿咨询电话:15887966663 注:来信请注明(“城市不文明行为”图片投稿)字样。 陆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