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旱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2年以来,全县各地深入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打非治违和“守卫云岭”一系列专项行动,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火灾形势稳定的局面是在持续开展一系列超常规专项行动基础上取得的。特别是进入冬春旱季,风干物燥,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等节庆活动集中,人流物流多,旅游出行活动频繁,旅游景点景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交通枢纽等各类公共场所人员高度聚集,各种导致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大量增加,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制定冬春旱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对消防工作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和农村社区检查消防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消防监管责任,督促行业单位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总责,督促单位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区有关单位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要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冬春旱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同时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学校、社区、农村等单位场所及从业人员、学生、居民群众集中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对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要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四、全面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落实公安消防部队经费保障,提升消防装备水平,打牢应急救援物质基础。各系统、各行业、各社会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疏散预案,普遍开展演练,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队要充分发挥灭火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针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重点场所和高层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制定完善灭火作战预案,加强实地、实战演练,切实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针对冬春季节火灾规律和特点,结合实际,科学调整灭火救援综的战术、技术,加强值班备勤,时刻做好“打大仗、打恶仗、打硬仗”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努力把事故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