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剑兰

[新闻转载] 帽子街伤害案: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1 19: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110 发表于 2012-12-11 18:43
事情经过在没有完全弄清楚前,还是不要乱写!

这事情就发生在我朋友家门前,好可怕,不过上回看还真没有最后两张血腥场面。好恐怖
发表于 2013-1-11 22: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舊人舊事℡ 发表于 2013-1-11 19:11
知道

赶紧讲讲啊
发表于 2013-8-24 15: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陆良这个的地方有什么互相互爱  每个人不是为了自己的一点点私欲可以致他人已死  
发表于 2013-8-26 23: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讨厌那些晚上喝了二两小解,就在街边牛逼哄哄那些鸟人了,事情还不是他自己挑起来的。
发表于 2013-8-27 18: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笑的警察叔叔。。请问他是笑什么呢?难道他的笑容比那谁微笑‘表哥’迷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4:4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格 发表于 2013-8-27 18:21
微笑的警察叔叔。。请问他是笑什么呢?难道他的笑容比那谁微笑‘表哥’迷人?。。。

看到他们都落网了,轻松的笑;表哥看到人们落难笑,民警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而笑,笑与笑有着本质的不同。
发表于 2013-8-30 11: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当今社会啊!无业的年轻人过多,就会出现此类事件!还是在家躲着好啊!80年代打架动拳头!90年代打架动刀子,也是枪支管得好啦!不然的话20世纪就动枪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11-15 06:56 , Processed in 0.043321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