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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剑兰

[新闻转载] 帽子街伤害案: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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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20: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110 发表于 2012-12-11 18:43
事情经过在没有完全弄清楚前,还是不要乱写!

给我们讲讲
发表于 2012-12-11 21:11:04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案例,警醒后人。
发表于 2012-12-11 21: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发表于 2012-12-11 22: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6月我也遇到同样的事,喝醉了回家,路遇一群小青年骂骂咧咧,我以为是骂我自己,上前与对方理论,对方三句话没说开就亮刀,呢个嚣张噶!78个人打我一个,我还手就拿刀杀我。还好我运气好,有个朋友在一起。我跑到广场我老表些就赶来了,追着杀到广场。后来12月间又遇到那党人,之后么。。。尼玛嚣张什么?
发表于 2012-12-11 22: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上四个刀疤。
发表于 2012-12-11 23: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外地人,我真的后怕了,以后下班就回家洗洗睡了
发表于 2012-12-12 00: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喝酒惹的祸
发表于 2012-12-12 01: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盗遇着蒙面人了{:soso_e120:},陆良现在就是一个官二代富二代贼二代痞二代赖二代混二代黑二代横行的地方!任何地方任何事都能惊动“黑社会”!
发表于 2012-12-12 08: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红土地 发表于 2012-12-11 19:24
楼主,为啥子你们不开通公安局的微博了,论坛那么多人我们给你顶起?其二就是也顺应当前的网络问政时代;其 ...

早就有了。。http://e.t.qq.com/ynsllxgaj
发表于 2012-12-12 09: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发生在别的地方也许会觉得稀奇,这么点事就动刀杀人什么的,但是在陆良就正常了。大家都习惯了。但是还是不得不说,陆良人各方面素质真心待提高。弄不明白的是,是社会造就了这样的一个群体,还是这样的群体改变了社会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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