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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剑兰

[新闻转载] 帽子街伤害案: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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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14: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是好鸟,只能说一句活该!
发表于 2012-12-13 17: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光头
发表于 2012-12-13 21: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爱情惹的祸,红颜祸水伤不起,男人们记住了
发表于 2012-12-14 12: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110 发表于 2012-12-11 18:43
事情经过在没有完全弄清楚前,还是不要乱写!

这个事他最有发言权  你就不用怀疑了
发表于 2012-12-14 13: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事啊
发表于 2012-12-14 18: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陆良的治安.......
发表于 2012-12-14 22: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見得誰知道對錯,背後真不知道是什麼事。亂扯
发表于 2012-12-15 00: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zhaoxiongrui 发表于 2012-12-13 09:15
这群脑残的蠢东西,就因为一句话又必要把人家杀死吗?陆良怎么会有这种社会的渣渣存在

如果对方是个老实人,又会怎么样呢?死了活该。是你会怎样?
发表于 2012-12-15 01: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15 12: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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