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2-12-11 19:08 编辑
县公安局迅速侦破一起纵火案 12月5日,陆良县马街镇大龙潭村民王某因泼汽油将讨债人烧成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2月3日晚上8时许,陆良县马街镇大龙潭村一村民王某家里“砰”的一声巨响,随后,屋子里火光冲天,闻讯赶来的村民立即帮助救火。大火扑灭后,王某家房屋的门窗、屋檐和楼板被烧成黑色,窗户玻璃被烧裂,室内的沙发、茶几、电视等家具被烧毁。同时,村民发现有一个人被严重烧伤,有人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的电话,随后赶来的医生将全身大面积烧伤的人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检查,被烧伤者全身烧伤面积达91%。由于伤势严重,当日已转到昆明医治。 案件发生后,王某和妻子矢口否认点燃汽油烧伤他人,到王某家讨债的四名男子也不知道屋子里一下子就燃起了大火。 公安机关经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最终,大龙潭村王某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纵火的犯罪事实。 案发当晚9时许,接到警案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家礼要求及时成立专案组,尽快侦破案件,及时消除社会影响。政委马显泰带领党委委员梁长庆和经侦大队的部分民警赶到马街派出所听取案情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并亲自指导侦查破案。马显泰指出,案件的重心工作要查清债主许某被烧伤的情况,指定马街派出所为主办部门,刑侦、经侦大队配合,现场勘查组和3个案件调查组重点围绕汽油的来源、着火情况和寻找目击证人等工作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 据嫌疑人王某讲,当晚8时许,他已经睡下了,听到家里来的几个男子与妻子在客厅说话,他知道又有人来要账了,王某十分痛恨来要账的人,每次来要账都有4至10多人来他家,用语言威胁、恐吓,使全家人担惊受怕。当王某听到对方要求王某家10天内还4万元,否则要卖他家的房子和土地。王某十分气愤,立即从床上起来,从旁边屋子里拿起一个装满汽油的塑料瓶,走到客厅门口,点着塑料瓶中的汽油,迅速泼向要债人而引发大火。 为确保案件侦破工作的顺利开展,胡家礼和马显泰两次深入到马街派出所指导案件的侦破。 据3名去要债的人讲,当晚他们跟着被烧伤的男子去要账,在王某家里,突然就发生了大火,债主来不及跑就被烧伤。 王某讲,当时他也不想活了,没有跟要债人说一句话,就实施了泼汽油的行为。 一提起儿子,王某一脸的无奈。据王某讲他儿子今年25岁,还未结婚,曾在昆明市和陆良县搞过装修,后来与别人合伙开过洗车店,由于经营不当没过多久就没有开了。 由于借钱不能偿还,近二年来王某的儿子一直不敢回家,今年春节大年三十晚上回来吃了一顿饭就又走了,从此没有了音讯,儿子的电话经常换号码,王某也无法联系到儿子。至于儿子到底差多少钱,王某也不知道,王某原来问过,但儿子告诉王某不要管这事。王某也不知道儿子借高利贷干什么用。 据王某讲,近三个月来,共有6、7伙人到他家付要借款,共约80多万元,他平时靠打工、种地维生,经济条件并不好,无力偿还,他也不知道儿子借这么多的钱干什么。每次别人来要债,他都告诉他妻子与别人去说。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据了解,目前,我国法律不保护民间约定的高利贷,法律规定偿还借款利率不得高于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而对因赌博等违法行为产生的欠款,法律不以保护。 本是为债务,惹火烧身急;身残心更痛,众人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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