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陳小嬌╰

某人,我能给的只有对不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16 17: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7: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sweet 发表于 2013-3-16 16:52
说实话,他不联系你,你也不要联系他!朋友最好不要做,陌生人最好的选择!没意思的...

额。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7: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狼的诱惑☆ 发表于 2013-3-16 16:54
和平分手的话可以做朋友吧

个个说分手不分手的,麻回事,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7:38:24 | 显示全部楼层
llrmp 发表于 2013-3-16 16:55
我代表那个受伤滴人说两句话么

好麻么,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7: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痴情司 发表于 2013-3-16 17:06
如果 一个人 像  另一个人 表白被拒绝后 还能做朋友  只有两种可能,第一 表白者是个 上好的备胎,第二表白 ...

- -,乱说。
 楼主| 发表于 2013-3-16 17: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家的人 发表于 2013-3-16 17:23
娇姐  和他做朋友吧

这个不是我说了算喔,
发表于 2013-3-16 18: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3-3-16 18: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陳小嬌╰ 发表于 2013-3-16 17:39
这个不是我说了算喔,

额。。。。。。。。。。
发表于 2013-3-16 18: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不成夫妻做朋友应该还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13-3-16 19: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陳小嬌╰ 发表于 2013-3-16 17:38
个个说分手不分手的,麻回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12-23 16:13 , Processed in 0.045893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