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春意盎然、阳光明媚的三月,因为我们的第二个宝宝将要降临,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幸福和欢乐。
2013年3月5日一大早,妻子挺着个大肚子,脸上洋溢着作为准妈妈那种特有的慈爱与幸福,小心翼翼的收拾着为宝宝准备好的衣物,准备到医院分娩。家里人为了安全起见,一起陪同她到距家有十多公里的陆良县中医院。没想到在一个迎接新生命开始的日子,竟然成了与爱人、孩子的永诀!
早上8:00妻子在家人的陪同下办理了相关住院手续,由于超过了预产期,经过医生一系列检查后告知家属,大人、小孩一切正常(有相关检查结果证明)!因妻子没有产前阵痛感,家人向医生提出“剖腹产”,但医生坚持“自然分娩”(即顺产)方案,并告之等打完“催生针”(三组)再做决定。晚上22:00,医生检查后给出结论:可以“自然分娩”,让妻子进了产房。产房有4个医护人员,2名产妇,另一产妇于22:32分出的产房,可妻子还在里边,医生从产房出来称妻子使不上力,把家属(我姑姑)叫进去让妻子用力,姑姑进去看到躺在产床上的妻子,已是体力不支,妻子呻吟着说想喝水,可还没等姑姑把水端到妻子跟前,医生就连忙把姑姑推出了产房。我们一家人商量后请求医生想想办法,是否可以采取吸引术或者剖腹产,医生告之吸引不妥,对孩子头部有伤害。23:00医生出来让我快点签“阴道助产术同意书”(吸引术),随后进了产室。23:06医生慌忙让我们进去看妻子,进去的时候,妻子就几乎没气了,怎么叫也叫不醒。当时孩子还没生出来,能看到头,还有生命迹象,慌乱中让我们签字的医护人员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我们看到产室根本没有吸引器。全家人当时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如同天塌下来了,看着妻子躺在冰冷的产床上,两条生命就这样没了,这些所谓的白衣天使为何不采取任何措施来施救我妻子和孩子呢?
在这长达1个多小时的时间段里,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完全可以改变“自然分娩”(即顺产)方案,可为什么坚持让妻子走这条不归路呢?
3月6日下午,不知哪里来了所谓的100多个“协警”,强行把我妻子的尸体抬走了,送到了冷冰冰的殡仪馆。法医于3月7日给我妻子做了尸检,把孩子也剖腹拿出来了!怀胎十月还没来得及看看宝宝就死在了产床上,一尸两命,痛心啊!
为什么在妻子奄奄一息的时候,医护人员不采取任何措施而是忙着给家属签字,随之无影无踪了,是为了自保吗?医护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在哪?救死扶伤到底该如何定义呢?妻子、孩子到底死于谁手? 为何医生可以为了逃避责任而置两条垂危的生命于不顾?
医者父母心,在此次生产过程中我没有感受到一丝人性的关怀,看到的是一群戴着口罩面无表情的冷酷“天使”,救死扶伤?呵呵,在所有检查报告正常的情况下,能把两条鲜活的生命这样断送了,能不愤,不怒吗?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事发时竟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救助措施,那怕是有一点点的希望也好啊,可他们就这样麻木的、冷血的看着两个生命的黯然消逝,事后却不知所踪,不给一个说法,一个交代,唯恐避之不急!
这样的医者将来不知还要误了多少无辜的生命!还有人愿意相信天使是圣洁的吗?还有谁敢信任的把生命交到你们的手里?写到这里让我想到了电视剧“心术”,那是一群可敬可爱的真正天使,是一群真正救死扶伤的医生典范!但现实生活中的你们,让我觉得“心术”是对你们的莫大的讽刺!冷血麻木的你们却是深深的亵渎了“救死扶伤”的医德,更是玷污“白衣天使”这个神圣的称号。家属在如此悲痛的时刻,想要为逝者讨一个公道的说法,却来了一群蛮横的“协警”。作为家属,我想向上天问一句“我这样的要求过分吗?错了吗?”。这社会到底怎么啦?难道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就可以这样任意践踏吗?谁能告诉我这些种种疑惑该怎么去释怀?
看着逝去的妻子、孩子,犹如万剑穿心般让我痛不欲生!我要为我的妻子、孩子讨一个合理的说法,否则誓不罢休,来悼慰她们无辜的亡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