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陆良县公安局民警李政伟荣获陆良县第九届劳动模范。 当晚8时许,陆良县工人文化宫报告厅座无虚席,灯火辉煌,歌声嘹亮,中共陆良县委和陆良县人民政府隆重举行陆良县第九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暨2013年“五·一”先进表彰颁奖晚会,当李政伟等九名劳动模范接过荣誉证书和奖章时,台下的观众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经久不息的掌声。 从警14年来,李政伟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兢兢业业,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以身作则,认真履职,带领民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活动,共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700多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00多名,有力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和谐稳定。2011年7月8日,带领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身中八刀后,李政伟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一支手捂着鲜血直流的伤口,一支手还紧紧地抓住犯罪嫌疑人不放,英勇追出30多米后,终因失血过多昏倒在血泊中。 因工作成绩突出,李政伟同志先后获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一等功一次,并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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