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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生平安

陆良城建局在5.15日,搞了个强拆听证会。拭目以待,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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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7 10: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15号后,咨询了下,这次城建局组织的听证会由于律师的加入辩论,两个字违法,不符合我国的相关法规。无法实施,暂时没强拆这会事。
发表于 2013-5-17 10: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折不折
发表于 2013-5-17 15: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独孤一秋 于 2013-5-17 16:37 编辑

到底拆还是不拆了,赶紧拆了吧,就是吃亏也拆了,谁叫我们不是人民公仆了。
发表于 2013-5-17 16: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拆算了,就让它烂在锅里!
发表于 2013-5-17 23: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把强拆挂在口上,放在心里的,都是不懂法律的,不懂党中政策的,都是在过独木桥走钢丝,最终会怎样,噗,掉到水里去
发表于 2013-5-18 02: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这不是面子的问题。既然社会在发展,城市建设也是必须的。这样才会有更多的外来商投资陆良,从而陆良本地人也多了一些商机。而不应该把这样一些外来商吓跑!至于拆迁补助的问题,没有绝对的满足,人的欲望是无法满足的,如果要因为某些人有意见而影响了大局,那这随之而得到的结果,可想而之不要真正的成为“不求流芳百世,只求遗臭万年。”
发表于 2013-5-18 0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造如此之慢,足见陆良的发展之慢。
发表于 2013-5-18 18: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5-18 18: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25楼。不求流芳百世,只求遗臭万年。”你所说的话,为了发展,把你的房子贡献出来,给陆良做出个表帅,坐下贴本的生意看看。我们不求高价,只求公平和公正。合理的赔偿。
发表于 2013-5-18 21: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古只许州官防火,不许百姓点灯,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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