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尘缘似梦 于 2013-5-20 15:49 编辑
受害人王谷中手里的照片就是12年前中毒身亡的大女儿和二女儿。
近日,人民网云南频道记者接到线索,2001年,云南曲靖陆良县发生一起重大投毒案,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10多年过去了,凶手仍然逍遥法外。 母女三人数小时之内相继离开人世 投毒案发生在陆良县倒马坎村,受害人王谷中一家遭人投毒,致使其妻子刘乔英、大女儿王琪灵、二女儿王群灵母女三人当天死亡,王谷中本人受重伤,他的另外两个孩子受轻伤。 王谷中说,2001年4月24日晚,他和妻子刘乔英从地里干农活回来,刘乔英便炒菜做饭,炒菜时妻子发现油烟“有点呛”,但也没在意,晚上8点左右,饭菜做好了。 他和妻子还没有吃完饭,大女儿和二女儿就开始口吐白沫,鼻子流血,并全身抽搐。 王谷中便赶快把村里的医生叫来,医生看到情况后说有可能是食物中毒,建议立即送乡里的卫生院。当时交通不便,车辆很少,时任倒马坎村村长刘建昌得知情况后,用广播召集有摩托车的村民到王谷中家集结,先用摩托车把两个孩子送往乡卫生院。 摩托车刚走,妻子刘乔英也出现了和两个女儿同样的症状,随后几分钟,王谷中和他另外两个孩子也倒下了。 村长刘建昌说,王谷中全家人的症状都一样。 大人倒下后摩托车不好拉,刘建昌便联系到一个开饭馆的老板,让老板开车来接,骑摩托车的载着大人小孩往乡里走,开汽车的往村里来迎。 一个小时左右,王谷中全家都被送到了乡卫生院,大女儿王琪灵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就没了呼吸,妻子刘乔英刚进卫生院就离开了人世。 当时情况危急,乡卫生院立即将王谷中和他的二女儿、小女儿和儿子送往县医院,在途中,二女儿也离开了人世。 在县医院,王谷中和他另外两个孩子保住了性命,但王谷中重伤,后来转到曲靖的医院经过两个月的治疗才恢复了健康,可从那以后,王谷中经常会“惊”(当地方言,也就是会出虚汗,身体发抖)。 “这起投毒案当时震惊了活水乡乃至整个陆良县。”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村民陈小四说,当时全村都惊呆了,但村民们捐款捐物,在村长刘建昌和村民的组织帮助下,其妻子和孩子的丧事得以顺利举办,医疗费用也是乡里和村里凑起来的。 “三条人命,无论谁是凶手司法机关都应给个说法” 虽然过去了12年,但村民们对这起投毒案依然记忆犹新,那么,投毒案的凶手到底是谁?究竟是谁和王谷中一家有如此深仇大恨,会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来毒害他家呢? 王谷中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在倒马坎村,王家和其他家没有结下什么仇,只是妻子刘乔英和三弟王国中的妻子俞石娣吵过几次架,一次是因为俞石娣怀疑王谷中的孩子偷了她家的手表,最后一次是因为分家。 “出事前的几年,为躲避计划生育处罚,我带着妻子刘乔英到外地躲了两年,2001年初回的家,因为常年在外,刚回到家,家里啥也没有,我母亲在分家时便多给了我家一点粮食,俞石娣对分家非常不满,就和我媳妇刘乔英发生矛盾并吵架。”王谷中说,只是她们两个女人吵架,我和我三弟没有发生过争吵,三弟王国中身体不好,有心脏病,在事发后的两个月就因病去世了,三弟在村里是公认的老好人,哥几个从来没有因为什么事情“红过脸”。
倒马坎村村民说,无论谁是凶手,司法机关都应该为死者、受害者讨个公道! 记者在倒马坎村采访时,刘建昌告诉记者,事发当晚,王国中和他媳妇俞石娣被警察带走调查,王国中很快就被放了回来,而俞石娣则在活水乡派出所继续接受调查。 在倒马坎村,记者问起投毒案时,多位村民凑上来和记者说当年事发的情景。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爷说,当时警察来将俞石娣带走调查,人证、物证样样有,还拍了照,俞石娣本人也承认了,这些,老百姓都听说了,但关了一年俞石娣就被放了,法院说不是俞石娣干的。“三条人命啊!如果不是俞石娣投的毒,而是其他人,那司法机关也得把这个人找出来绳之以法,给死者、受害人和老百姓一个交待!” 村民说,俞石娣无罪释放后基本没有回过倒马坎村,10多年了,也不知道她在哪里,也没见过,记者询问多位村民是否知道俞石娣的联系方式,村民们也都不知道。 2013年5月16日,记者来到陆良县公安局欲就该案的相关情况做进一步了解,陆良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负责人陈学理以“当年负责办案的民警工作已调动或不在”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受害人王谷中的母亲说,凶手就是从她身后的这间屋子翻过去投的毒。 检方:俞石娣犯故意杀人罪 人民网记者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上看到,2002年2月11日,曲靖市检察院以被告人俞石娣犯故意杀人罪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曲靖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俞石娣因与其嫂刘乔英有矛盾,于2001年4月24日,俞石娣从楼梯上爬到刘家,将毒鼠药投在其剩饭里,致刘家六人食后均中毒,并造成三死一重伤二轻伤的严重后果,被告人俞石娣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极为恶劣,后果极为严重,请依法严惩。 曲靖市检察院列举了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尸检、活检报告、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其指控。 曲靖市检察院提交的证据有: 一、 证人王国中、王官见、尉鸭香、杨香兰等六位证言证实,平时俞石娣与其兄嫂王谷中、刘乔英有矛盾,双方为此不讲话。 二、 证人王国中、许吉花、刘小付等五位证言证实,案发当日,刘乔英家及其公婆家均锁好门窗到地里干活,只有俞石娣一人在家门口打麦子,其丈夫王国中拉粪,中途回家休息过。 三、 证人刘忠生证实,他专卖老鼠药,有一种是小瓶装的毒鼠强;指认笔录证实,俞石娣曾向刘忠生买过毒鼠强;提取笔录和鉴定结论证实,根据俞石娣的供述,从其家门口前阴沟内提取的药瓶及从刘忠生处提取的小药瓶均检出毒鼠强;出示的药瓶俞石娣也确认是其所丢失的药瓶。 四、 现场勘查笔录证实,王官见、刘乔英、俞石娣三家人住一排房子,刘乔英家住中间,俞石娣与刘乔英家二楼有新鲜的刮擦痕迹,其东侧面上有40x5厘米大小不等的减层灰尘印迹,呈东西走向,其三角形角落处的蜘蛛网有新鲜挂断痕迹,并从王谷中家提取了米、饭、水食物送检,经检验,从剩饭中检出毒鼠强。 五、 被告人在公安侦查阶段前期,曾供述是为了报复刘乔英,便乘刘家无人之机,用所买的鼠药从自家楼上爬到刘家,将毒鼠强投放在剩饭里,之后,药瓶被其丢在阴沟内。 六、 付某某证实,俞石娣曾告知过她,是她丈夫叫她投的毒。 在当时的庭审上,被告人俞石娣辩称:是我丈夫王国中投的毒,他叫我承认下来,否则要杀我,我不知后果就代他承认了,实际上我没有参与,我原来供述的作案过程是我丈夫在案发当晚告诉我的,药瓶是我丈夫投毒后拿来给我丢掉的。 辩护人提出,本案证据不能明确指向俞石娣就是投毒杀人,具体表现在未从锑锅、药瓶上检出相关指纹,现场勘查也未从楼椽上提取相关指纹及嫌疑人爬墙时所穿的衣裤,现有证据不能排除有其他人作案的可能。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仅能证实有人从俞石娣家爬到刘乔英家下毒在剩饭中并致人死伤,现有证据虽能证实被告人俞石娣具备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条件及毒物的来源去向;被告人俞石娣曾做过三种不同的供述及辩解,但得不到其他证据的印证。因此,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曲靖市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判决被告人俞石娣无罪。 据王谷中介绍,曲靖中院开庭审理时,并没有通知他和他的家属出庭,“这么大的案件,作为受害人,法院凭什么不通知我们出庭。”王谷中说,对于庭审以及庭审结果,他和他的家人一无所知,法院也没有将判决结果告知于他。直到俞石娣被无罪释放回来,他和村民们才知道法院已经宣判了。对于这样的结果,王谷中难以接受,随后,他多次到曲靖中院以及相关部门上访,希望将凶手绳之以法,给死的妻子、孩子一个交待,同时也给他和健在的孩子,村民一个说法,但都无果而终。
原网址:http://yn.people.com.cn/news/yunnan/n/2013/0519/c228496-186895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