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军人风采

云南陆良回应“问题村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23 02: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是不敢评论啊,这个是在中国,小心被请了去喝功夫茶
发表于 2013-5-23 10: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在判刑后5年内有犯罪,且所犯之罪刑罚为有期徒刑以上的,系累犯,则不能再适用于缓刑。
累犯: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一般累犯: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法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人。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之一为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

他已是累犯,第二次却仍然判缓刑,可见根子很深、、、、
发表于 2013-6-30 12: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触目惊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11-14 14:38 , Processed in 0.057461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