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8日, 陆良县板桥镇马军堡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幸福沟附近来了60多人,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提着油锯……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河道治理工程扫清障碍。在遭到村民短期的阻挠后,伐木队伍只用了短短的一天半时间,就将所有的桉树砍伐在地。由于未得到赔偿,这些桉树的主人曹汝林一纸诉状将陆良县板桥镇镇政府、陆良县板桥镇马军堡村委会告上法庭,索赔23万余元。 被砍伐的这些桉树是几年前,当地村民曹汝林签了承包合同后栽种下的。 曹汝林说,2005年他向当地村委会租了一片闲置河埂,租期20年。7年多来,他种植了11000多棵桉树。2013年1月,马军堡村委会和第三村民小组向其发出通知称,政府要对河道进行改造,增强当地防洪排涝能力。但对于赔偿问题,政府和村委会只愿意补偿3000元。 曹汝林说,他多次找到板桥镇镇政府,政府给出的答复是,经协调最多可以补偿6000元。 今年2月28日,在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下,60多人的队伍将其种植的桉树强行砍伐,并推倒在河里。28日晚他收到了马军堡村委会发出的一份告知书,要求其自行处理被砍掉的桉树。 “因桉树多数未成材,而且砍伐的时候多数是拦腰折断,再加上急于出手,所以这些桉树只卖了2000多元。”曹家人表示。 随后,曹汝林将陆良县板桥镇镇政府、陆良县板桥镇马军堡村委会告上法庭,经法院审查,鉴于案件实际情况,追加了马军堡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为被告。 近日,陆良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曹汝林出示了陆良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这份报告显示,曹汝林所有的桉树价值为23万余元。 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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