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涯孤鸿 于 2013-7-30 23:55 编辑
薄熙来薄熙来,曾任大连市委书记,大连市市长,辽宁省委常委,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省长,商务部部长,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决定薄熙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同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薄熙来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终止;同年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的处分。2013年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刘铁男
刘铁男,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3年5月,刘铁男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并被免去领导职务。
刘志军
刘志军,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军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王立军
王立军,前重庆副市长王立军2012年因“四宗罪”被判处15年徒刑,有传目前他已在北京秦城监狱开始服刑。
王益
王益,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2008年6月王益因涉嫌“重大违规”被“双规”。200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签发逮捕令,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益实施逮捕。2010年4月,法院对王益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皮黔生
皮黔生,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副部级,2009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双开。2010年8月13日,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皮黔生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
郑少东
郑少东,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因涉黄光裕案,2009年1月被“双规”,后被撤职。2010年8月24日,由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陈良宇
陈良宇,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2008年4月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有期徒刑18年,后关押在秦城监狱。
陈同海
陈同海,1999年至2007年6月,陈同海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后被判死缓。
李宝金
李宝金,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副部级,2007年12月因经济问题被判处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
王守业
王守业,出身于河南省叶县邓李乡庙李村的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副司令员(2001年8月—2006年3月),军衔中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部长、全国人大代表。在2006年5月10日王守业63岁时因贪污一亿六千万元人民币,包养五名情妇,在接到其包养的情妇蒋某的举报信后被中央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他是解放军目前为止公布贪污赃款数额最高且职务最高的军官。
张恩照
张恩照,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党委书记。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期间,张恩照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400万余元。2006年11月,张恩照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韩桂芝
韩桂芝,黑龙江省政协主席,正部级,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刘金宝
刘金宝,原中银香港副董事长兼总裁,香港银行公会主席。由于涉及贪污、受贿,以及周正毅等人的问题贷款案,刘金宝于2003年5月被免除中银香港职务,并于北京被捕。2005年8月12日遭法院就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丛福奎
丛福奎,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部级,2003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事实说明,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