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 19日 21时 55分,陆良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牌照为云 AD1335的油罐车由于刚下过雨路面湿滑,在陆良县召夸镇他官坟村公路边侧翻,车上装有约 8吨汽油正在泄漏,目前无人员伤亡。
接到报警后,大队出动 1辆抢险救援车, 1辆城市多功能主战车前往事故地点处置,同时调集陆良县复烤场消防专职队前往事故地点支援。
23时 24分,大队官兵到达现场,只见一辆油罐车横睡在路基上,大量汽油泄漏,现场充斥着刺激性气味,虽然车辆无较大破坏,但车辆电路仍在通电,随时会有起火爆炸的危险。
根据现场险情,指挥员在侦查并询问了现场情况后,果断下达作战命令:一是按照《化学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大队全勤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二是由两名队员使用开花水枪做掩护,掩护驾驶员将车辆电路总闸关闭,防止产生火花将汽油引燃;三是在上风方向 30米,侧风方向及下风方向 100米范围内,设立处置警戒区域,切断用电、用气,疏散周围的围观的群众及部分居民,禁止一切烟火。此区域内的官兵一定要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注意个人安全;四是立即联系该公司方技术人员到场,调派导罐车辆进行导罐,并联系交警部门调派两辆吊车协助救援;五是派一组人员立即对泄露处进行堵漏,防止汽油泄漏更多造成更大的污染;六是在处置过程中由一组人员利用空气泡沫枪使用泡沫对已泄漏汽油进行覆盖、稀释,另一组人员利用开花水枪对车体、罐体进行喷雾冷却,防止在起吊过程中产生火花导致汽油起火。
在处置过程中,大队官兵紧紧遵循 “控制灾情,防止燃爆,慎重稀释,关注环保 ”的原则进行,按照指挥员所下达的命令,各组人员紧张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置, 01时,交警部门调派的吊车到达现场,在对现场反复勘察后,指挥员为防止在起吊过程中产生火花决定用布带进行起吊,对罐车进行扶正,各组官兵按照部署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03时 50分许,整个事故处置过程历经约 6个小时,最终成功排除险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