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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户口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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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15: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户口办理指南
申领人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办理时限为:一般情况60日,边远地区90可以取证。收费标准: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40/证。
户口注销登记
入伍注销:
持入伍通知书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由其本人或亲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由户籍民警直接办理。
死亡注销:
公民正常死亡的,应当持医院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的证明材料和死者的户口簿、身份证。  非正常死亡的,还应有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宣告死亡通知书》。由其亲属或抚养人或邻居或所在单位,在30日内向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死亡登记。由户籍民警直接办理。
出国、出境注销:
根据国家和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注销户口
户口补录和恢复
所需材料: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未满3周岁申请落户),原始居民户口底簿、户口簿、身份证等或由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
办理程序:
持相关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对无法提供依据材料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申领、填写《曲靖市补录遗漏人口审批表》,316周岁的,由社区(驻村)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负责人审核,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落户手续;16周岁以上的,经由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后办理。
婚姻状况变更
所需材料:书面申请、结婚、离婚证件。
办理程序: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由户籍民警直接受理办理。
姓名变更
申请类别及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由乳名改学名、因父母离异、再婚、被收养、同校(同班)学生同名等多种原因,确需更名的。
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父母离婚(再婚)证明、收养证明、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变更姓氏的还需出具公证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的,除了相应的证明材料外,还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办理程序:
    由父母亲或收养人、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申领、填写《曲靖市公民身份信息主项变更审批表》,由社区(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已变更一次姓名后再次申请变更的,须经派出所审核后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能变更;对两次以上申请变更姓名的,须派出所初审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方能变更。
申请类别及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由乳名改学名、因父母离异、再婚、被收养、同校(同班)学生同名等多种原因,确需更名的。
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父母离婚(再婚)证明、收养证明、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变更姓氏的还需出具公证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的,除了相应的证明材料外,还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办理程序:
由父母亲或收养人、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申领、填写《曲靖市公民身份信息主项变更审批表》,由社区(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经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已变更一次姓名后再次申请变更的,须经派出所审核后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能变更;对两次以上申请变更姓名的,须派出所初审并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方能变更。
投靠落户
申请类别及条件:
对因父母出走、失踪、服刑或父母离异无人照管等情况失去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投靠其他亲属。
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被投靠人的收入证明;3.相关部门出具的投靠人父母的离异、出走、失踪、服刑等证明材料;4.原籍(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生活状况证明和无人照顾的证明;5.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程序:持相关材料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办理流程同上。
申请类别及条件:
赡养孤寡老人的,准予将孤寡老人的户籍关系迁入赡养人的合法居住地。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2、被投靠人的收入证明;3、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寡证明;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5、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6、因病伤残失去生活自立能力的还需有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失去劳动能力的病情证明。
办理程序
持相关材料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办理流程同上。
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及民警调查核实材料。
•   如申请在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父母所在部队证明。
•   国外出生子女的需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   在港、澳、台地区出生子女的需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或前往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及出生子女的入境证明材料
•   收养弃婴的需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   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的:需《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社会福利机构证明。
户口薄.jpg
发表于 2013-8-28 15: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名字那个麻烦啊。。。。。。。。
发表于 2013-8-28 15: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续真多{:soso_e127:}
发表于 2013-8-28 15: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8-28 16: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8-28 16: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
发表于 2013-8-28 18: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卒一一一无名 发表于 2013-8-28 15:27
改名字那个麻烦啊。。。。。。。。

干嘛要改名字
发表于 2013-8-28 20: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产阶级 发表于 2013-8-28 18:20
干嘛要改名字

闲的没事干(吃撑了)
发表于 2013-8-28 20: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卒一一一无名 发表于 2013-8-28 20:15
闲的没事干(吃撑了)

嗯哼
发表于 2013-8-28 21: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产阶级 发表于 2013-8-28 20:25
嗯哼

ha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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