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大卫.沧浪

[新闻转载] 陆良一初二女生服毒自杀家属校门口拉布标讨说法【转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19 18: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体罚不应该,自杀不应该,闹也不应该。

点评

对。“三不应该”。  发表于 2013-11-20 11:17
发表于 2013-11-19 18: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体罚要调查,在家自杀是现实,到校闹事影响大。
发表于 2013-11-19 19: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静观,不做任何评论。
发表于 2013-11-19 19: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go猪一样的队友 发表于 2013-11-19 17:07
我2000年——2003年在三岔河镇一中读的书,里面确实有几个老师打学生很狠,那届的同学应该知道。

我们是同一届的。
发表于 2013-11-19 19: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这局势作老师和医生是风险最大的,难怪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报考教师和医师这两个专业。虽然那女孩正值花季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家长也该好好反省,而不是一味地指责别人,现在到学校闹有什么用啊?顶多能讨到一点抚恤金,但又能挽回什么呢,反而给学校以及在校的学生造成巨大的影响,毕竟孩子不是在学校去世的。

点评

家长的目的就是“抚恤金”。难道闹了,逝去的生命可以重来。  发表于 2013-11-20 11:19
发表于 2013-11-19 22: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浮躁的时代,浮躁的人。
发表于 2013-11-19 22: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做出浮躁的决定
发表于 2013-11-19 22: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家长孩子,社会都有责任。
发表于 2013-11-19 23: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发表于 2013-11-19 23: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德!!!!!!!!!!!!!!!生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9-20 12:24 , Processed in 0.056965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