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3-11-20 15:47 编辑
1月19日,曲靖市公安局和陆良县公安局紧密配合成功破获一起绑架案,安全解救人质1名,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回赎金46万余元。晚上回家路上遭绑架绑匪索要200万赎金1月17日晚上,陆良县城南门街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尽管离春节还有20多天的时间,但是许多群众正在忙着购物,已经感觉到过春节的气氛了。20时20分许,在陆良县城一家电商忙碌了一天的李某经过南门街回家,只有50米就要到家了,突然,李某感觉到有人从背后勒着自己的脖子,李某下意识地高了一声“救命”,但是声音不大,没有引起周围群众的注意。随后李某被二名男子拉进了一辆没有车牌照的微型车内。微型车迅速穿过县城,向龙海山上疾驰而去。21时13分,女老板李某的丈夫王某接到李某的电话,说自己被三名男子绑架了。随后有男子在电话里要求王某出200万元赎回自己的老婆,不准报案,否则将杀死李某。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确定人质安全为首要任务接到报案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家礼、政委马显泰立即调集刑侦、特警和中枢派出所民警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随后,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早明光的指派,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永带领刑侦、特警赶到陆良指挥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共陆良县委书记ZDZ,县委副书记、县长CR也分别作了指示,要求公安机关在确保人质安全的情况下及时侦破此案消除社会影响。经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这是一起绑架人质索要财物的案件,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开展解救人质和案件的侦破工作。多次变换交赎金地点逃脱警方抓捕经过劝说和安慰,受害人家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凌晨3时许,王某接到妻子打来的电话,犯罪分子与王某讨价还价后,犯罪嫌疑人将赎金降至168万元。专案组民警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发现人质在陆良县活水乡的大山里,专案组,连夜派了二个工作组赶到活水乡,秘密寻找人质藏匿的地点。1月18日上午10时许,确定了参与绑架的犯罪嫌疑人为周某和朱某。中午12时许,犯罪分子再次用李某的手机打电话给王某询问赎金的准备情况,最终将赎金降为120万元,并确定当晚收赎金,在电话里,李某要求王某不要抽警察报案,把赎金按要求给他们。民警要求王某筹集一部分赎金,尽量满足犯罪嫌疑人的要求,为解救人质和侦破案件创造条件。1月18日7时01分许,犯罪嫌疑人使用陌生电话与王某通电话,要求王某单独一个人驾驶自己家的车辆于7时30分将赎金带到陆良县板桥镇的一个村寨交赎金。专案组在交赎金地点的周围安排了大量警力,准备在犯罪嫌疑人收拿赎金的过程中解救人质并抓捕犯罪嫌疑人。同时在王某驾驶的车辆内安排四名特警,侍机抓捕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多次变更收取赎金的地点。最后,犯罪嫌疑人将收取赎金的地点定在通向龙海山上的一条公路上。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路边村寨观察有没有其他人跟踪,一名犯罪嫌疑人隐蔽在山坡上,指使王某驾驶车辆在公路上来回了四次,驾车跟随的民警为了防止被犯罪嫌疑人发现,只好驾车离开了收取赎金的地点。在山坡上的犯罪嫌疑人指使王某将车辆的四扇玻璃放底,将车内的灯光打开。犯罪嫌疑人站在山坡上观察王某驾驶的车内情况,四名特警紧紧地爬在车辆内,才没有被发现。确认没有人跟随王某,王某驾驶的车内只有王某一人后,山坡上的犯罪嫌疑人指使王某将赎金丢在路边的小沟里,并告诉王某向核桃村方面行驶去找人质。随后,在山坡上的犯罪嫌疑人迅速到水沟拿到赎金,电话通知在路边村寨观察车辆情况的犯罪嫌疑人驾驶摩托车赶到收取赎金的地点,两名犯罪嫌疑人驾驶摩托车带着赎金从乡间小路上逃走,逃脱了公安机关的抓捕。收赎金48万元释放人质二名犯罪嫌疑人在逃跑的过程中,发现赎金不足120万元,便打电话问王某下差的赎金,王某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账号,将下差的赎金打到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账号上。犯罪分子没有答复就将电话挂了。二名犯罪嫌疑人逃回到家中一数,赎金只有48万元。便将18万元藏起来,二人决定私分,下差的赎金不敢再要,便打电话告诉看守人质的犯罪嫌疑人把人质拉到村寨外的地方放人,只收到30万元的赎金,放掉人质后赶快回来。人质李某获释后,经过20多分钟的步行来到一个村庄,人质询问所在的地点,才知道自己是在陆良县板桥镇白塔村,人质李某借用手机打通了丈夫王某的电话,此时王某已被犯罪嫌疑指挥驾车来到离人质所在的地方100多公里的地方。专案组接到人质被释放后在白塔村的情况后,经过认真考虑,人质还是由王某去接,埋伏在人质周围的民警原地不动。晚上9时23分,王某接到了人质李某。专案组决定各个小组的民警陆续撤回。10时21分人质被带到专案组指挥部,民警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给李质辨认,李某一眼就认到了犯罪嫌疑人周某。29小时成功侦案赎金全额追回人质安全获救,专案组安排部署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成立了情报收集组和三个抓捕组开展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11时许,民警得到知,三名犯罪嫌疑人来到县城,专案组民警经过分析判断,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县城没有固定的住所,可能会到宾馆住宿,在夜食摊吃东西、或歌舞厅娱乐。于是县公安局出动300多民警对城区的宾馆、夜食摊和歌舞厅进行检查,23时15分,民警在一夜食摊上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周某和朱某。根据周某和朱某的交待,1月19日凌晨1时许,民警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汤某,并从三名犯罪嫌疑人身上获查私分的赎金近30万元。至此参与作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12时40分民警在县城一个夜食摊上抓获了周某和一名同伙,从二名犯罪嫌疑人身上查获现金20万元。。根据周某和朱某的交待,1月19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县城一家浴室抓获了同伙的犯罪嫌疑人汤某,至此参与作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民警连夜审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周某家的猪圈内,查获了18万元现金。犯罪嫌疑收取的48万元赎金全部找到。随后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周某家的院子里查获了用于绑架人质的微型车一辆,从车内查获了作案用的绞带纸等物品。赌博欠债绑架人质经过初步调查,3名犯罪嫌疑人中,周某31岁,朱某24岁,汤某23岁,都是陆良县三岔河镇同一个村的村民,均没有正当职业。三人因参与赌博每人都欠20多万元的赌债。于是三人经过商量后,认为李某有钱,便实施了绑 架李某索要巨额赎金的犯罪行为。经过采点,周某等犯罪嫌疑人掌握了李某每天的活动规律和回家的路线,并在李某回家必经的街道上守候5天时间绑架了李某。3犯罪嫌疑人将李某带到陆良县活水乡一座山上,看守人质一天多时间,谎称是吸毒人员,只要钱不要命。经与王某讨价还价最终将赎金定为120万元。定于1月18日晚上7时30分许下山收取赎金。3名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由朱某看守的人质,周某在路边查看情况,汤某与王某通电话收取赎金。犯罪嫌疑人多次变更收取赎金的地点,最终要求王某将赎金放在通往龙海山的一条公路边的小沟里,收到赎金后,3名犯罪嫌疑人逃脱公安机关的抓捕。王某筹集到赎金48万元。犯罪嫌疑拿到48万元的赎金后,追问下差的赎金。王某要求转账给周某,周某害怕公安机关破案,不敢提供账号,并告诉朱某释放了人质。周某和汤某拿到48万元赎金后,藏匿了18万元准备二个私分,对朱某称只收到30万元的赎金。在村寨外的树林里每人分到10万元的脏款后,3名犯罪嫌疑人携带脏款到县城挥霍被公安机关抓获。人质安全没有受到伤害获释后的李某及其家人十分感谢公安机关对解救人质和侦破案件所做的工作。据李某陈述,在被绑架期间,她尽量不激怒犯罪嫌疑人,一直告诉犯罪嫌疑人她的家人不会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三名犯罪嫌疑人今后不要再做违法犯罪的事,表现得很镇静,没有被殴打过。李某一直被戴着一个头套,眼睛被蒙着,但李某经常以呼吸不畅为由,将头套向上掀起看清了犯罪嫌疑人周某的面部特征,为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有力证据。犯罪嫌疑人收取赎金的过程中,李某被朱某驾驶微型车带到一条小路上。约40分钟后,朱某接到一个电话后,李某被释放,李某跑到一个村子询问村民后才知道自己在陆良县的白塔村,李某向村民借手机打电话给王某。随后李某被王某和公安民警安全接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绑架属严重的暴力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1月17号晚上的9点13分,正在和朋友一起打牌的王先生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她被人绑架了,绑匪他们要赎金两百万,还说不准报警,要不就要被活埋。王先生接到电话后,感到六神无主,在反复思考后,他还是选择了报警。陆良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抽出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同时向曲靖市公安局报告。专案组根据案件性质的特殊性,一方面加紧分析案情,一方面派出侦查员陪同报案人进行应对。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周丁发他们自认为策划得天衣无缝,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法是逃不过去的。好,感谢收看这一期《法治曲靖》,要了解更多相关节目内容,请点击曲靖政法网进行在线观看,我们下期节目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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