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731|回复: 6

驾校也学不到的---事故后如何拍照留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6 20: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天因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就会发生数十起,这些事故中半数以上都可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方式先拍照取证,之后把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后协商处理。而在实际当中,有些朋友确实拍照留取证据了但他所拍的照片对处理事故的交警以及后续的理赔都没什么帮助。那究竟怎么拍、拍成什么样的照片才是有用的呢?在采访过保险公司专业理赔定损人员后,把各保险公司通用的拍照需求整理出来和大家进行分析。
关键点一、照片贵在准确,要特别注意标志标线
  事故发生后,车主可首先站在车子车子前、后两个方向的照片,拍照时请让车在你的屏幕(无论是手机还是相机都适用)占3/4的大小,并注意将车两边的交通标线拍下来,以显示车子当时在车道的位置。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前来处理的交警判断事发时两车在道路上的具体位置。
1.jpg

  特别提示:如果用手机拍照取证的话,如果不能一次性将车外观全部拍下,可着重拍下事故端情况,也可分两次拍下车子左右两边的情况。
  关键点二、在地下留记号后再拍照
  这点对于那种有刹车痕迹的事故非常有必要,必须要把刹车痕迹在地面上保留下来,比如用粉笔,或者是用砖块在地上画出来刹车痕迹和距离,并将车辆和刹车痕迹一并拍下来,方便交警判定事故。
2.jpg

3.jpg

  特别提示:除了刹车印记要标明外,车辆四个轮子在停车时所在的位置也要标记下来,这样做也是避免有争议时还原现场,保证万无一失。
  拍完照之后,事故车辆要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达成事故的处理意见后可以填写快速处理单。即使没带快速处理单,哪怕拿一个烟盒或拿一张白纸,只要把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以及双方责任记清楚,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拿这个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是认可的。
  以上这两个关键点是在进行快速处理时拍照特别要注意的,但为了让您能更好的在一些平常会遇到的事故中能马上正确的拍好照片,我们把以下三个常遇到的事故快速处理时需要的照片要求给您展示出来,换句话说,如果遇到了以下情况,就按照下图所示要求拍照就可以。
  这里特别提示,在大家拍照取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先设立警告标志后在拍照,虽然有些麻烦,但能保证你的安全。
  另外,本文只是给大家展示发生类似事故是应该怎么正确拍照,图中车辆仅为参照物。
  追尾事故
  拍三张:车头、车尾部45度各一张;碰撞接触位置
4.jpg

5.jpg

  追尾事故其实很容易判断责任,基本都是后车全责。但有一种情况就是前车压线行驶时,后车撞你的话就是你的责任。
  超车变道事故
  拍四张:车头;车尾;两车相对标线位置;碰撞位置
6.jpg

  环岛类事故
  拍一张:在进入或者出环岛的车位置拍车。
7.jpg

  进、出环形路口或在路口内变更车道时,都必须让在换岛内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包括非机动车)先行,并保证安全。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的,开车同样也免不了小刮小碰,发生事故后及时拍照留证据然后把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等待下步处理才是正确的。换位思考下,当你开在一个因为一个本可以快速处理的事故导致拥堵的路段,但事故双方就霸着路不拍照挪车时,你是什么心情?一定是愤怒至极,心里责怪他们为什么要占路。所以,小事故赶紧拍照取证才是王道,才是正解,另外交通法规也对因为小事故不挪车导致拥堵有处罚规定。如果,您对路面上交通事故可以进行快速处理的情况还不明白,可以点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小贴士:处理我们怎么理赔?
  事故双方和平解决了交通事故也签署了快速处理协议书,下面我们就可以去修车了,那么修车、理赔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下表将为您说清。
8.jpg



9.jpg


发表于 2014-6-13 18: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赞赞

点评

谢谢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18 14: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6-18 14: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7-15 12:17:44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心肠。

点评

谢谢还在支持老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5 12: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7-15 12: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还在支持老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19 08: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很不错的说谢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6-24 10: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陆良网 ( 豫ICP备08002571号 )

法律顾问

GMT+8, 2024-11-23 23:10 , Processed in 0.047211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中国 © 陆良网 2008-2023|关于陆论

运营机构:陆论工作室|站务QQ:450043295

Powered by Discuz!|滇网安备53032203502002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