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4-1-28 11:35 编辑
12月20日,陆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8天的努力,成功破获中枢镇“12·1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2013年12月12日3时43分,王某某电话向陆良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称:我是在舟东松山砖瓦厂打工的,昨晚10点多钟时,我们砖瓦厂的3个昭通人打架,陈昌银,家住昭通市永善县伍寨乡被”苟某某”和“殷某某”打伤头部,我们厂的老板已经把陈昌银送到曲靖一院医治,伤势严重,苟某某”和“殷某某”现在人也跑了。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中枢派出所处警,经初查,陈昌银伤势较重,有生命危险,刑侦大队接到案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现场勘验及侦查破案工作,经初调查,2013年12月11日10时许,陈昌银因口角与”苟某某”和“殷某某”发生打斗,后被“苟小文”用砖头打伤头部,两人现在下落不明。12月14日,受害人陈昌银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案情重大,局党委立即从刑侦大队,中枢派出所等部门抽调民警,成立了“12·12”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明确案件由刑侦大队负责侦办。为早日破案,专案组注重整合警力资源,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分小组行动:走访调查组及时围绕中心现场及砖厂周边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弄清楚案件来龙去脉,锁定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力求发现犯罪嫌疑人逃窜线索;死者家属工作组尽快在砖厂的协作下,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做好死者家属思想安抚及善后工作,通报公安机关案件进展情况,争取理解支持。 经大量走访摸排工作,专案组民警获取重要信息,两名犯罪嫌疑人可能在西双版纳州出现。12月18日,公安局副局长吴波亲率专案组民警赶赴西双版纳州,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经过3天的艰辛努力,于12月20日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查,两名犯罪嫌疑人苟某某和殷某某与被害人系昭通老乡还是舅侄关系。经审讯,苟某某和殷某某两人交代,12月11日22时许,苟某某饮酒后在洗澡时遇到同样饮了酒的陈昌银,后来苟某某的女朋友打着手电来找苟某某,陈昌银叫苟某某的女朋友用手电照着自己穿衣服,并要其为自己拿内裤,苟某某觉得陈昌银太过分,便质问陈昌银,继尔双方发生口角,引发两人厮打,陈昌银掏出随身携带的刀欲砍苟某某,闻讯赶来的苟某某舅舅殷某某与苟某某一起殴打陈昌银,打斗过程中苟某某随手拿起地上的石块打砸陈昌银头部,将其打伤致颅脑损伤死亡。 目前,苟某某与殷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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