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注意 “公务员”与“权力官员”的区分 日常反贪腐里,常常听到人们把“官员”与“公务员”并列,因而也就出现了很多混淆不清的概念,让广大的真正公务员也被牵涉其中一同遭受攻击而受累。其实,现实里,所说的“官员”与“公务员”是根本不同的两个位置:“官员”是指那些手握实权的“权利人”等,大多的贪、腐都与这个手握的“权力”有关而成为敛财对象;而没握实权的“公务员”,实际上是一些具体的办事人员。因其未掌实权,日常里是不会有人将他们看成“财神”而拜供的!而他们的工资收入,也仅仅是他们的生活唯一来源……日常里,他们也只是“清水衙门”一潭,和其他打工者没多大区别;现在,人们恨贪腐,是因为“官员”编制属“公务员”系列而把其弄混了,其实真正的基层公务员,如不是个人有什么“靠山”或善于巴结钻营·弄权往上爬,基本是很少会得到提升或手握实权,一辈子都很清苦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大的“灰色收入”的!这一点,似乎我们的很多人并没有注意到,因此在施用反贪腐舆论时将他们“爱鸟及乌”了,同时也就忽视了现实里“贪腐的对象”实质上是利用许多自身的“官员权力”,将很多私货塞进了公务员的队伍,从而绑架、污染了“公务员”的名称,而实质上的公务员基层群体因地卑位轻,根本就不可能得到工薪之外的任何好处——而也就是这个根本的“好处”区别存在或知情,组成了当今“反贪腐”的直接一线队伍存在!说句老实话,若没有这些一线队伍的直接出面搏杀,现在我们的“反腐防贪”,都还不知道往何处着手呢!?因此,我们在肯定“反腐防贪”成绩的时候,也要肯定大多数基层公务员参予的功劳,注意将他们与那些“既得利益者——官员”进行区分!不然,将他们生硬地与“贪污腐败”或“既得利益”位置上拉,哪不是我们在做一件使“亲者痛,仇者快”的错事吗?而这样的错事,不正是“贪官污吏”们所希望出现的浑水吗!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