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兰 于 2014-6-12 09:09 编辑
陆良县公安局号召全体公安民警向何伟同志学习 《向何伟同志学习》 何伟,男,汉族,生于1979年4月,中共党员,大学文化,2003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陆良县公安局中枢派出所民警。2014年6月1日22时40分许,何伟同志驾驶其私家车下班回家途中,行驶至县城同乐大道工商银行路段时,发现一辆号牌为云DT6XXX的出租车沿途冲撞路边车辆,并将路边行人撞倒后逃逸。发现警情后,何伟同志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挺身而出、勇于担当、临危不惧,徒手与持刀犯罪嫌疑人搏斗,最终制止犯罪行为,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危害。案件发生后,何伟同志的事迹得到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杨嘉武特作批示。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何伟同志以高度敬业、勇于担当、不怕牺牲、英勇无畏的崇高精神,诠释了人民警察恪守为民之职、履行为民之责的忠诚本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了大力弘扬何伟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全县广大公安民警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为此,局党委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向何伟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学习他英勇无畏的崇高精神,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警察的深刻内涵。何伟同志下班途中忠实履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当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时刻,他挺身而出,不怕流血、不怕牺牲,徒手与持刀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的崇高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赞誉,用鲜血为警徽增辉添彩,诠释了人民警察恪守为民之职、履行为民之责的忠诚本色,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英勇无畏的光辉形象。全县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要学习他不怕牺牲、英勇无畏的崇高精神,弘扬正气,倡导新风,不断增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促进全县公安工作发展,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学习他勇于担当的高贵品质,用真心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何伟同志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敏锐性,面对警情,责无旁贷、勇于担当的职业操守,成功制止违法犯罪嫌疑人,减少了社会危害,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厚爱,深刻诠释了公安民警牢记宗旨、为民奉献的高尚情怀,树立了新形势下公安民警勇于担当的职业情操。全县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要学习他高度敬业、勇于担当的高贵品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时时、事事、处处维护人民的利益,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三、学习他默默奉献的高尚情怀,用振奋的精神状态践行入警时的庄重承诺。何伟同志11年如一日工作在平凡而又艰苦的基层派出所一线岗位上,战斗在第一线,奉献在第一线,但却始终保持一颗不变的平常心,固有一种不衰的革命志,默默奉献,埋头苦干,勤勤恳恳,矢志不渝地奉献给自己喜爱的公安事业。全县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要学习他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高尚情怀,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劲头,大力倡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辱使命、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陆良公安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创造无愧于人民、无愧于人民警察的一流工作业绩。 何伟同志的先进事迹,是全局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涌现出的又一先进典型,是全县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楷模。全县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要迅速掀起向何伟同志学习的热潮,把开展向何伟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把学习他的先进事迹与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的各项安保任务和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学先进、找差距、见行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拼搏进取,为打造“平安陆良”、构建“和谐陆良”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