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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关注] 云南陆良一纸业公司私设“银行” 印存折吸储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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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7 10: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云南陆良一纸业公司私设“银行” 印存折吸储千万
2014年06月27日 08时39分00秒   来源:云南网

因涉嫌骗取贷款、虚开增值税发票、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6项罪名,肖国富等12人上了被告席。昨前两日,陆良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全案涉及金额1.2亿元。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肖国富生于1960年2月19日,高中文化,系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于2013年8月16日批准逮捕。本案还对该公司副董事长栾华,副总经理赵方、赵彬,财务部长王华生,供应部长王正文,财务科长史双林等人,一并追究其涉案的刑事责任。

指控

擅设“内部银行”

2000年2月至2013年6月,肖国富、王华生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的名义,擅自设立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内部银行”,私自印制银行存折、刻制银行公章,并以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吸收公众存款本金人民币12045701.97元,逾期不能偿还。

骗取贷款

2006年至2012年3月,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为获得银行贷款及承兑汇票,在肖国富、王华生、栾华的决策下,指示于旭云、史双林、杨丽娜、庄培、肖涵予等人,采取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表和虚假商品交易合同等手段,以公司名义分别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陆良支行、中国银行陆良支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共计人民币108356379.7元,其中贷款64400000元,承兑汇票43956379.7元。

虚开增值税发票

2010年9月至11月,在没有实际购销业务的情况下,为达到抵扣进项税额的目的,由肖国富、王华生决策后,指示于旭云安排财务人员虚开受票方为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开票方为其子公司云南陆良银兴商贸有限公司,货物名称为废书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份,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8859952.8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1931015.52元。

2011年12月,肖国富、于旭云指示被告人杨丽娜为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虚开收购桉木农产品收购发票28份,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2281350.40元,税款全部被银河纸业有限公司认证抵扣,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296575.55元。

云南信息报 记者 常文林 通讯员 刘兴华



 楼主| 发表于 2014-6-27 11: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查一查是谁支持他们怎么干的?是谁提拔这种人当产领导的?应该深挖内幕。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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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7 10: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只想问一问:2000年至2011年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领导肖国富、王华生就违法,怎么我们的县主管部门不知道?也不知道县审计部门干啥去了?陆良人民养你们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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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7 11: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加强日常监管,不要等事情大了才不得不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4-6-27 11: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异地审理,以防官官相护。

点评

有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7 11:20
发表于 2014-6-27 11: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项是目前最流行的逃税方法,一个老板开几家分公司,还有更牛的。前两项那么愚笨的方法都可以,哈哈
发表于 2014-6-27 11: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天涯 发表于 2014-6-27 11:08
应该异地审理,以防官官相护。

有道理
发表于 2014-6-27 12: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开税款1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发表于 2014-6-27 12: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开税款1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点评

懂税法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7 12:31
发表于 2014-6-27 12: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陆良县当官的,你们好好查查别的厂这种情况难道没有吗,
一年送礼几十万是怎么开票作账的,财务报表是怎么做的,审计局要了吃干饭,都是一出了问题就是从那年到那年,但是年终工作总结都是他们妈的说的多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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