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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已子

[民声关注] 小布点你真十恶不赦么?——狠心的陆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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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13: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么么,楼主什么情况?怎么倒说别个狠心啦!
事情没发生在你身上,你觉得他可怜,哪天你被捅了,你还这么想吗?
对这类事情,我只能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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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14: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fiber 发表于 2014-7-29 13:10
沧海桑田  是明白人  对于这些毒蛇们,看见就直接射杀,没有任何仁慈可以说。

对  直接射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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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16: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比他惨的人太多啦  难道自己的环境家庭不好就能去抢么?这样的人就是人渣  小不点就是人渣一个趁早死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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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18:06:28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似乎很有爱心与耐心,要是楼主,能帮助社会建立一群所能帮助处于失足边缘的娃娃的学校,我估计每个青少年即使几十万的费用,也有家长愿意去交!个人认为,十三岁,对于事物的认知应该有一定的能力了,大是大非应该能辨别了,所以小不点有其可恨之处,也有其可怜之处,做爷爷的最初也和其他人的爷爷有一样的心理,早荞不得么抓秋荞,不会一来就放弃自己的孙子的!所以楼主还是不能老是质问亲人,质问社会,作为彭立的爸爸,语言有过激之处,但我估计,即使小不点在他面前,我估计他也不会痛下杀手!完全是气话!法律的原因,派出所不可能强行关押一个未成年人!所以楼主观念是不是太过偏激了呢?此为鄙人之见,如有得罪,敬请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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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20: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楼主,对于你的学识我是真心敬佩,但是你的观点未免太片面了,把事情的缘由完全归咎社会,是不对的。相比跟他同龄的许多许多孤儿尚能学习到正确的人生观,我只能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最后、、、、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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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21: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伊.。 发表于 2014-7-29 12:41
教育他们是少管所做的 不是你丫的的做的。。。你说教育就教育 他会听你的??、他公公 都管不住 他爹都管 ...

他父母、他爷爷?他父母吸毒、他爷爷又找了一个生了一个孩子。家庭元素是造成陆良小布丁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他自己是主要原因。小布丁的案件告诉我们不做吸毒和贩毒等等违法的事,父母是孩子心中的第一榜样,为了孩子,我们要遵守法纪,热爱生活,与他人友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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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0: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QQ图片20140729235541.jpg
被抓了还高兴,直接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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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5: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圣母

赞同楼上几位  应该把这个孩子送给楼主这种道德高人来教养

应该对楼主来说也是满足了他圣母的心愿  对社会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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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8: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改不了吃屎,离不了茅斯,抓了放 放了抓,知道悔改的话 一个13岁的孩子能不悔改,能不害怕再一次被抓? 跟他同样的家庭不是没有,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在那样的条件下能脚踏实地?看他手上戴着手铐 还笑得出来就应该把他给判了。省得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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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0 09:4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海孤魂 于 2014-7-30 10:12 编辑

       看完你们的辩论,我发现就两个观念;一方面同情、可怜。另外一方面嫉恶如仇。一个强调感化,另外一个强调绳之于法。无论在那一个角度都有道理,一个强调人治,一个强调法治。
       我认为,一、这个孩子开始生下来,父亲吸毒进牢房,肯定是爷爷奶奶拉扯大的。其实孩子就被一个养子不教的家庭环境熏陶,溺爱,甚至是不给零用钱,一直在一种贫穷、孤独中生存,为了生存下去,他必须不择手段。这是他违法犯罪的第一要素吧。
                   二、俗话说: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无伟男;按照常人考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自己的儿子已经吸毒进牢房,对孙子的教育应该加强,可通过电视画面看他爷爷的话,难道教育孩子就是社会责任,自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古话说:养儿不教如养驴,养妮不教如养猪不是空穴来风。一个有志气的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是严格的,最少家庭会告诉孩子什么是做人的底线,古代就有大丈夫不食嗟来之食的说法。戚家军“饿死不抢粮,冻死不拆房”的军规不是我们现在才规定出来的。
                  三、从法理看,这个孩子持刀抢劫,已经触犯法网,绳之于法是他自讨苦吃,活该。因为当第一部法典被铸进铁柱的时候,就告诉人们,法律冷酷无情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楼主观念,对这个孩子应该感化教育,没有错误,怎么教育,讲道理还是无罪释放?如果屡教不改,把进牢房当住旅社,只会变相纵容这个孩子犯罪升级。
                 五、楼主认为社会没有尽到教育责任,这个孩子未成年,按照他的岁数应该是进入学校读书时代,但是进去学校谁负责孩子吃喝,谁供给孩子学习必需品,如果中途逃学,老师家访动员,家长耍赖,谁喊进学校读书,这个孩子就让谁养起来?那个老师敢喊?如果在学校调皮捣蛋,教师教育,如果放学途中,这个直接逃跑混社会去,家长会找谁的麻烦?这个责任谁来负?他在学校动不动欺负小同学,其他家长找到学校,要打要杀。这种事件谁来负责?如果打伤其他学生,造成损失谁来赔偿?
                  六、这个孩子家庭不幸,我很同情,但是,楼主能够告诉我,在中国,这种不幸的家庭有多少,是个案吗?我曾经参加汶川地震救灾,那些在灾难中侥幸生存下来的孩子,比他遭遇如何?3年以后我返回北川,那些孩子成为罪犯的还不到万分之一。
                  我不会相信任何宗教,虚无渺茫的东西一文不值,面对现实才可信。大道理光面话人人会讲,扶危济困、慈善工作能够当志愿者的有多少?我不相信所谓感化教育有效果,也不支持一味赶尽杀绝的野蛮执法行为。
                 最后,我只想说,这个孩子可怜、可恨、可叹也可悲。造成这种局面不是一方面责任。而家庭教育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楼主认为社会没有尽职尽责,我提供一个案例,请你到龙海乡树搭棚村公所调查当地书记、副书记、主任家有几个孩子?他们三人是否每一家额外承担抚养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责任?请楼主和这三个村干部谈谈,再和教育那3个孩子的老师和学校领导谈谈,再来讨论这个孩子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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