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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载] 转一篇牛人的帖子,关于十三岁少年古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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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23: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沧海桑田 于 2014-7-28 09:36 编辑

   看完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法制《封面》报道的陆良十三岁抢劫团伙的新闻,我非常的震精和愤怒,球那么大的屁娃娃竟然有恃无恐公然闯进网吧手持凶器抢劫多次,让高大的成年人服服帖帖,让他们多次顺利得手,不禁让人惊叹这是神马世道,尤其让人震撼的是,他们这伙人是派出所的常客。
    他们应该感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设定,让他们有恃无恐的就是自己不是成年人,法律无法制裁他们这些没有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人,监护人又长期对他们失控失管,无论哪个方面,他们都在法律空子里面逍遥法外,未成年人犯罪和制裁,是中国法律最为苍白最无力的地方。
    十三岁的孩子成为少年古惑仔头目,究其原因是因为他的双亲吸毒多次被强制戒毒失去家庭温暖走上让人唾弃的犯罪道路的,这是家庭抚养责任和社会保障机制的双重责任,拜金主义的社会机制无法挽救拯救这些迷途的孩子的,让他们与社会体质和法制轨道渐行渐远,成为了社会怨恨的孩子。
    从整个视频看,非常让人气愤和压抑,我个人认为,十三岁的少年古惑仔头目“小不点”是可恨的,也是可怜的,他带领这个团伙抹黑了陆良的社会治安环境,也给陆良的形象带来了无法磨灭的负面影响,小不点应该死在深受其害的家长手下,这个长期畸形变态的人渣不死,坐几百次少管所和监狱出来,只会是心狠手辣老谋深算的人渣,是感化教育不好的,谁也别指望小不点会浪子回头金不换。
    依照现在的法律制度,中国应该学习缅甸联邦体制的社会管理机制,对于抢劫盗窃的人不问年龄大小,一律由政府军和同盟军自行砍断手指惩戒,人们看到食指切掉一截的就知道此人是盗贼,三次被抓到现行,就可以一枪处决,可能这样的模式对于中国这个人口大国惩戒盗抢行为,应该是最有效的方式,而且这种形式与人权无关。
    年龄达不到法定承担责任年龄,今天抓每天又得释放继续危害社会危害人民,这是一个严重问题,如果成年人抵抗让这些人渣出现意外伤亡,还得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有智慧和良心的人们应该用几种交通意外方式让这些人渣一个个死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救赎这些人渣的灵魂,早死早超生是解脱他们未来犯罪引发社会热点问题的最后方式。

发表于 2014-7-27 23:59:15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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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8 00:14:23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发布在云港云之南,作者是东方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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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8 01:17:38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有点偏激,毕竟是孩子,哀其不幸,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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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8 08: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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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8 08: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支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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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8 09: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养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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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8 09: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这么狠吧,但一定采取什么强制措施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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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8 10:14:37 【手机网友】 | 显示全部楼层
llrmp 发表于 2014-7-28 09:52 不用这么狠吧,但一定采取什么强制措施来杜绝。

你觉得什么强制措施可行呢?呵呵!

点评

强制措施什么的,是政府考虑的事情,我不用多想。 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的话,呵呵,先把他们手脚打断了再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2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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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8 13: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桑田 发表于 2014-7-28 10:14
你觉得什么强制措施可行呢?呵呵!

强制措施什么的,是政府考虑的事情,我不用多想。
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的话,呵呵,先把他们手脚打断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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